〔自由時報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張姓男子去年10月29日早上7點多,到台北市內湖運動中心游泳池運動,突然心臟病發,失去意識沉入水中,曹姓及陳姓兩名救生員當時在瞭望台旁吃早餐、閒聊,未發現泳池異狀,等到泳客大聲呼救,已來不及,張男送醫不治。
家屬原諒 兩救生員獲緩刑
事後曹女及陳男道歉,取得家屬原諒,士林地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
張男患有牛心症,經常和黃姓妻子一同到該館位於7樓的游泳池,以在水中走動、跳躍的方式運動,意外發生前,張男還曾跟其他泳客閒話家常,不料5分鐘後,張男就臉朝下、沉入泳道,一名俞姓泳客靠近查看,發現張男怎麼叫都沒反應,趕緊把他拉起,並找來曹女及陳男施以急救,卻仍因心因性休克、呼吸衰竭死亡。
泳客聊天 5分鐘後溺斃
據了解,俗稱的牛心症即是肥厚心肌病變,心臟肌肉過度增厚,導致無法正常舒張,患者容易出現呼吸困難、胸悶的症狀,過去甚至出現過猝死案例。但根據解剖報告,張男的氣管及口鼻中充滿了液體,因此溺水被認定是致死原因之一。
開庭時,曹女及陳男面色凝重,向法官坦承,當時聚集在一起聊天,未注意泳池內狀況,非常後悔,對家屬感到抱歉;據了解,曹女現仍就讀大學,陳男則已出社會,兩人皆領有合格的救生員證書,事發後皆已離職,另謀工作。
法官認為,因曹女及陳男疏於巡視、監看泳客狀況,才導致意外,但兩人犯後態度尚佳,且張男的家屬也表示願意給予緩刑,經此事件後,兩人應知道警惕,相信無再犯之虞,宣告之刑暫不執行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