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美「2049計畫室」:中對台飛彈旅增至7個 威脅加劇

美「2049計畫室」:中對台飛彈旅增至7個 威脅加劇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五日報導〕華府智庫「2049計畫室」執行主任石明凱今天指出,美國國防部今年公布的中國軍力報告顯示,中國發展並部署了幾種新型攻擊飛彈,而且正在編組新的飛彈部隊,使台灣對面的飛彈旅從五個增加至七個。台灣面對的飛彈威脅更甚以往。
數量增加 精準度也提升
美國防部公布二○一四中國軍力報告,對於台灣的飛彈威脅,報告指出,到去年十一月為止,二砲部隊擁有超過一千枚的短程彈道飛彈,而且還藉著部署新的傳統中程彈道飛彈來增強對台灣和其目標的殺傷力。美國國防部主管亞太的資深官員在簡報會表示,中國對台彈道飛彈不但數量增加,精準度也提升。
報告中也指出,二砲部隊部署數量愈來愈多的中程彈道飛彈,例如東風21D及反艦飛彈。東風21D飛彈使解放軍有能力攻擊大型船艦,包括位於西太平洋的航母在內。
曾任國防部台灣科長的石明凱,對兩岸軍事有深入研究。他認為,今年報告值得注意的是,解放軍二砲部隊在過去五年內增加了兩個旅。二砲部隊部署在台灣對岸,任務就是對台威嚇,二○一○年前,二砲針對台灣只有五個飛彈旅,現在增為七個。他說,這些飛彈旅擁有的是何種傳統飛彈還不清楚,但七個飛彈旅都針對台灣而來,其他還有飛彈旅是針對日本及南海周邊。
石明凱表示,雖然報告指出,台海衝突及美軍可能介入的想定,仍是解放軍現代化的驅動力,但報告也懷疑,在中、短期內,解放軍以軍事入侵方式有效佔領台灣的能力。
台不對稱戰力 美方肯定
對於今年報告不再強調兩岸軍力持續向中國傾斜,石明凱分析,或許美國國防部已了解到,台海問題的核心不在軍力平衡,而是台灣能否讓解放軍動武時付出高昂的人力和物資代價。在這方面,台灣做得不差,報告也肯定台灣在創新和不對稱戰力上的發展。

國軍募兵 士官長領7萬!

國軍募兵 士官長領7萬!

「現在服志願役就有3萬多元的薪資,未來士官長還可領到約7萬元。」國防部常務次長趙克達說明募兵制的優點,鼓勵年輕人踴躍投入國軍行列。
國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昨天在花崗山中正體育館舉辦人才招募宣導活動,陸、海、空各軍種設攤宣傳,廣場還展示復仇者飛彈車、35快砲、T91步槍體驗區等,吸引不少人;國立花蓮高商學生穿起重量超過30公斤的防爆裝備,令人佩服。
花蓮縣長傅崐萁稱讚國軍保家衛國,像釣魚台、南沙群島等,都因蘊涵豐富的石油資源和戰略位置,引起各國爭食,而我國漁船船長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更令人痛恨;他鼓勵年輕人勇於保家衛國,讓「國家有榮譽,人民有安全。」
>國防部次長趙克達強調,國軍推動募兵制,除了有優渥且穩定的薪資,也鼓勵國軍在職進修,攻讀碩、博士學位或考取技術證照,「將來退伍,早已有一技在身」。

大樓管理員 下月起納入勞基法

大樓管理員 下月起納入勞基法

勞動部宣布,七月起分兩階段將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受雇勞工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終結」近萬名勞工長達近十六年的「勞基法孤兒」身分,不僅加班費有著落,也將享有勞退新制退休老本。不過,大樓管委會人事成本增加後,住戶管理費恐怕也會跟漲。
另外,管委會未來成了勞基法雇主後,要是發生勞資糾紛或職災爭議,雇主代表人的管委會主委恐怕「公親變事主」,是否會出現「沒人要當主委」的後遺症,值得觀察。
勞動部說,大樓管委會的受雇勞工一九九八年被指定排除適用勞基法,該類勞工勞動條件長期不佳,不僅有人薪資不到基本工資、沒國定假日,也享受不到勞退新制退休金,雇主就算未比照勞基法也不違法。
勞動部說,因屢獲勞工陳情,經多次邀集相關單位和學者專家研商後,決定將大樓管委會的受雇員工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
不過,考量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並報備者,組織管理與運作較制度化,下月起第一階段先適用;未依該條例成立或報備者則將給予宣導緩衝期,明年元旦起再納入。
新規上路後,未來包括公寓、住宅、社區及其他與大樓管委會性質相當的管理組織全適用,受益勞工粗估近萬人。
勞動部舉例,受勞基法保障後,大樓管委會的受雇勞工薪資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七月起調漲到一萬九二七三元);除享有國定假日、病、事假權益,年資滿一年也有七天特休假;女性勞工還有八周的有薪產假;雇主每月也應強制幫勞工提撥至少薪資百分之六的勞退金。
其他除了職災有保障,每天正常工時只能八小時,加班則要給加班費。
>勞動部說,以往外界認為由住戶選出來的主委承擔「雇主」責任,恐有爭議。但隨勞動意識抬頭,加上這些勞工確實受雇,沒道理成勞基法孤兒,既然出來選主委,就應負起管委會雇主代表的責任。

硬逼讓座 老翁坐女子大腿 4罪起訴

硬逼讓座 老翁坐女子大腿 4罪起訴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紀姓老翁搭公車沒位子坐,要求1名年輕女子起身讓座遭拒,竟口出穢言、掌摑對方,甚至在眾目睽睽下,直接坐在女子大腿上,強迫讓座,女子不甘受辱,認為老翁假藉讓座之名,趁機吃豆腐,涉嫌性騷擾。台北地檢署認為老翁行為不構成性騷擾,依傷害、公然侮辱、強制未遂、恐嚇4罪起訴老翁。
今年4月14日傍晚,紀姓老翁在北市中華路與成都路搭公車,上車後發現沒有位子坐,走向公車中段,向1名坐在靠窗單人座的年輕女子示意,要對方讓座。
女子因身體不適,且認為不是坐博愛座,沒理由讓座。老翁見她坐著不動,爆粗口辱罵三字經,還打了女子一耳光。車上乘客有人看不下去,出面打圓場,起身讓座給老翁,但老翁不領情,就是獨鍾女子的單人座,一直「盧」該女子,雙方形成僵局。
沒多久,老翁見女子沒反應,竟一屁股往女子大腿上坐下去,要逼女子讓座,2人僵持數秒後,女子仍堅持坐在位子上,老翁只好倖倖然起身。
這時,博愛座的乘客起身讓位紀姓老翁,紀一面往前行進,一面回頭向女子高聲恫稱:「我要殺你全家」,女子立即下車報警,控告老翁性騷擾、傷害等罪。

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自由氣球乘客載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自由氣球乘客載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103514日第25次會議審查通過
          交通部103年6月10日交航字第10300165941號公告施行

本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稱自由氣球,指非藉由機械推動輕於空氣之載人航空器(包含充氣自由氣球及熱氣球),適用範圍包含自由氣球之載人飛航及繫留作業。自由氣球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熱氣球專區」網頁查詢
本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稱搭乘票包含相關憑單。【  】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得視實際營運狀況填寫

壹、應記載事項:
一、  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應載明名稱、負責人、聯絡方式(電話、傳真、網址、電子信箱、服務專線)、營業所所在地地址及搭乘之限制。活動使用之球體及駕駛員均應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准,並將相關核准函日期、文號暨相關資料於售票處(搭乘處、集合處)及網站等揭露。
二、  搭乘票應載明開票日期、開票地點、價格、使用限制及搭乘時間(例如:於正常情形下,搭乘時間約___分鐘,不過在_____(天候因素等不可抗力)情形下,時間會被縮短,或被延長)
自由氣球載人飛航搭乘票得於有效期限或當次場次屆期前,憑票請求辦理退票還款
自由氣球繫留作業搭乘票得於活動結束前,憑票請求辦理退票還款
三、  乘客辦理退、換票時,應向活動主辦單位、業者或代售單位辦理退、換票手續。活動主辦單位、業者或代售單位得酌收票面價百分之【  】退票手續費(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票面價百分之十)。但申請退、換票之事由不可歸責於乘客時,不得收取手續費。
四、  乘客換票時限為該搭乘票所載搭乘時間前【  】日(不得多於十日)。但於換票時限屆至前購買,迄於時限屆至後始收受搭乘券或搭乘前仍未收受搭乘券者,亦得退、換票。
五、  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應提供乘客搭乘票毀損、滅失及遺失時之搭乘機制並詳加說明。購買記名式搭乘票者持有身分證明或購買證明,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不得拒絕乘客搭乘。
六、  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與乘客雙方發生搭乘糾紛無法立即解決時,雙方應依消費者保護法、民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七、  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就乘客於自由氣球中或於上下自由氣球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死亡、傷害或財產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但因可歸責於乘客之故意或過失事由而發生者,得免除或減輕賠償。
八、  乘客於活動區範圍內意外發病或發生事故,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應協助救護或送醫,如違反前述規定者,對乘客因此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賠償責任。
九、  乘客搭乘之限制應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同意或備查之自由氣球相關作業或管理手冊,及該局「熱氣球載人飛航活動或繫留作業」民航通告辦理。
十、  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應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規定之標準。
十一、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平等互惠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十二、運送契約條款如較本應記載事項規定標準對乘客更為有利者,從其約定。
十三、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乘客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貳、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約定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可片面更改契約內容,而乘客不得異議。
二、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三、不得約定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可以其他方式變相或額外加價。
四、不得約定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違反誠信原則、平等互惠原則等事項。
五、不得以「概不負責」之記載,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六、  不得為僅因乘客違反使用須知、禁制標誌或管理人員之指示,致生損害時,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概不負賠償責任之記載。
七、  不得記載如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機械故障恕不退票,或其他概括免除義務或責任條款。
八、  不得記載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得任意終止或解除契約。不得預先免除或減輕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所應負之賠償責任。
九、不得記載乘客拋棄或限制依法享有之契約解除權或終止權。
不得記載活動主辦單位或業者得預先免除或減輕與履行輔助人負同一責任。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306E238316B5F61E&sms=C111DF90EDBE5FE7&s=4541A8FF7E4E3495

2014年6月4日 星期三

摸女學生大腿5秒 男子被判拘役55日

自由時報

摸女學生大腿5秒 男子被判拘役55日

2014-06-04  12:34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的陳姓男子在搭乘公車時與一名17歲女學生同座,他向對方搭訕而對方不予理會,沒想到陳男趁機摸女學生的大腿。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陳男拘役55日,易科罰金要罰5萬5000元,全案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陳姓男子(43歲)在去年4月間搭乘公車,車上沒有幾位乘客,但他卻刻意到最後一排座位上,與一名就讀夜校的高職女學生同座,之後又藉口要問手機的音樂傳輸等功能,但女學生不加理會。
陳男見女學生不回應,就將其右手放置在2人的中間,然後以手指摳著女學生的大腿外側,前後有5秒的時間,女學生深覺受辱,跑到前方向司機哭訴,並報警處理,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陳男起訴,一審判處他拘役55日。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他否認犯罪,並辯稱是他的隨身包碰觸女學生,並非是手指,但法官認為女學生指證歷歷,駁回其上訴,仍然判處陳男拘役55日,若易科罰金要5萬5000元,全案不得上訴。

清大生擠公車 連頂3女臀

清大生擠公車 連頂3女臀

用生殖器頂 還轉圈圈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洪美秀/新竹報導〕22歲清華大學劉姓學生,昨傍晚戴口罩化身公車癡漢,在公車上連頂3名女學生的臀部,女學生暗中錄影蒐證,再偷偷告訴司機「車上有色狼」,司機緊急將車開到新竹市警局,劉男奪門逃下車,被機車騎士溫騏銓擋住去路,警民聯手逮捕。
光復中學一群女學生說,昨天傍晚下課後搭新竹客運公車,一名女生察覺,有男子用生殖器頂她屁股,還以順時針方式轉圈圈,直覺「根本是性騷擾!」
女生不甘受辱,告知同學「小心那個穿白色上衣、戴口罩的色狼!」有同學馬上拿手機側錄。
當時車廂很擠,女學生赫然發現,色狼頂完第一名被害人後,立即尋找下個目標,目擊色狼再度「舉槍」朝一名清大女生臀部頂去,惡行全被女高中生拍下。
但色狼還不罷手,又選另名高中女生下手,女學生們決定不再姑息,不動聲色前往駕駛座,告訴司機「車上有色狼!」
司機馬上將車開到新竹市警局大門口,大聲說「車上有色狼,我們要把人揪出來!」
嫌犯見大事不妙,想趁亂下車,司機緊急關車門,但嫌犯已衝下車,市警局大門警衛也加入追捕。
騎士路過 見義勇為
在銀行工作的市民溫騏銓,當時騎機車經過,聽到有人高喊抓色狼,馬上以車擋住嫌犯去路,嫌犯衝撞後人車倒地受傷,溫男的膝蓋也擦傷,警方隨後追上逮人。
警方查出劉男是清大生,他聲稱一時衝動,才連續對3名女學生不禮貌。
清大學務長謝小芩晚間表示,已請生輔組前往了解,對學生涉及性平法或性騷擾的界線,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