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消費糾紛年增3千件 通訊補習連2年前5名

消費糾紛年增3千件 通訊補習連2年前5名

消費者開心購物之後,最討厭消費糾紛來攪局。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全台消費糾紛案件,其中通訊及周邊產品、電信、補習消費爭議,連續2年入榜前5名,而消保處已召開LINE消費爭議,研議修訂相關定型化契約。
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104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及調解案件,總計受理4萬6,294件,較103年度增加3,067件。第1次申訴案件前5名類型,依序為通訊及周邊產品類、電信類、房屋類、補習類及車輛類,而通訊及周邊產品、電信、補習等消費爭議類型,已連續2年名列消費爭議案件前5名。
通訊及周邊產品類主要爭議原因為手機故障、維修問題,及APP產品所衍生之消費爭議,104年申訴件數為2,726件,較103年2,330件增加1成5。消保處表示,已就通訊軟體LINE的消費爭議及定型化契約條款合法性等事項召開研商會議,並且由經濟部研議修訂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期業者強化服務控管及爭議處理機制。
電信類消費爭議主因分別為通信品質不良、綁約退費及不當行銷,104年申訴件數共2,632件,較103年3,254件減少622件;而申訴件數同樣減少的還有補習退費消費爭議,申訴件數從103年的2,032件減少為104年的1,804件。
消保處指出,補習業依「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分別由電信類、補習業主管機關NCC及教育部督導業者,落實揭露消費資訊及加強查核奏效。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應先行檢視或瞭解商品或服務相關契約及資料,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法律與生活期中考105-1

法律與生活期中考105-1

一、請說明國家賠償的基本要件20%
二、高中校規規定就算寒流來,也不可以穿校服以外的外套。請以憲法的規定,討論以下事項?
  ()穿校服以外的外套屬於何種自由權?10%
  ()這個規定是否合憲?請以憲法第23條規定進行分析。40%

三、針對「未經同意散佈性秘密影像」這個議題,您的感想為何?至少200字。30%

運動與法律期中考105-1

運動與法律期中考105-1

一、危險承擔的原則為何30% 
二、管理者對於體育設備的安全性,要注意哪些原則?30%

三、課程中,您對教練應注意的事項中,哪一項您最有感想,請寫出至少200字的感想40%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景文科大離譜迎新

景文科大離譜迎新
2016101206:00 蘋果新聞




(蘋果新聞)
荒唐!大學迎新竟當成酒店玩!景文科技大學四個系所日前聯合舉辦大一新生迎新會,學長姊竟安排荒腔走板遊戲,強迫男生要脫內褲、女生要脫內衣,還要含著別人身上的糖果,甚至喝別人吐出來的水,參與者被嚇得連夜向老師哭訴:「太噁心了,我想回家」,校方只好包遊覽車將學生接回,並向家長道歉,也將懲處系學會幹部。
景文科技大學行銷物流管理系、應用外語系、電子系及環境科技與物業管理系的系學會,本月七至九日連續三天在苗栗西湖度假村舉辦迎新活動,卻安排噁心橋段,讓參與新生大呼受不了。大一男同學說,當天氣氛本來很歡樂,沒多久,學長姊居然要大家歡呼隊名,「很多隊名都以生殖器取名」,大家尷尬的喊著LP萬歲之類的口號,沒想到學長姊突然說要玩遊戲,將糖果別在身上,要求男女生互相咬下異性身上的糖果,當場有學生抱怨:「這是鬧洞房嗎?」另名女學生說,學長隨後又逼大家把水倒進嘴裡,然後吐在另一人的嘴裡,還逼著要吞下去,她受不了和陌生人口水交流,跑到一旁躲著。沒多久又開始要求男生脫內褲、女生脫內衣,一堆男生被強拉褲頭,也有女生內衣被拉鬆,場面一片混亂,只聽到不停有人喊:「我不玩啦!」學長姊並將內褲、內衣堆成一座小山,然後一件一件拿起來,叫脫掉的人來認領,認領時還不忘揶揄內褲內衣的款式、顏色,一名女學生痛罵:「有必要玩到這麼過火嗎?」事後不少大一新生抱怨受辱,有人打電話給老師,抱怨「迎新活動太噁心,抱歉,我們想回家!」因陸續有新生抗議,學校答應包一輛遊覽車去接送,但因天色太晚,請新生在當地住一晚,隔天接回來。
校方高層了解事發狀況後,逐一向學生道歉,也有家長打電話抗議,承諾會好好解決這件事,並懲處籌劃活動的系學會幹部。不過《蘋果》昨天打電話詢問學務長于第,他表示不是發言人,無法表達意見,今天由學校對外說明。
律師張建鳴指出,迎新活動要求新生拿出自己的內衣褲,引起他人不適之感,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若對方不願意還強脫其內衣褲,就有強制罪的問題,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台北藝術大學心理學科副教授許皓宜指出,這是青少年整人心態,對大學生來說只是好玩,因在團體活動中會產生群聚效應,產生脫序行為,師長及家長應加強教育孩子尊重自我意願、對自我負責的態度,才能減少類似事件發生。(突發中心呂健豪/新北報導)發稿0030
更新0600




2016年9月11日 星期日

扮皮卡丘不侵權 經濟部點4大關鍵

扮皮卡丘不侵權 經濟部點4大關鍵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1日電)不少團體辦活動想要利用Pokemon GO周邊商品炒熱氣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說,只要掌握非營利、非經常性辦理、未向觀眾收費、未支付表演人報酬等4關鍵,就不用擔心侵權。
任天堂全球爆紅手遊Pokemon GO(精靈寶可夢)登台逾1個月,在台灣掀起全民抓寶熱潮,先前國小開學時,甚至有校長扮成「皮卡丘」,希望給新生驚喜,不過卻也引來外界質疑,可能侵害著作權。
智慧局表示,根據著作權法第59條之1規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的人,得以移轉所有權方式散布之。
智慧局官員分析,任何人只要是合法取得所有的物品,等於是物的所有權人,可以處分、支配。
官員以學校校長扮演「皮卡丘」為例,若校長穿著正版精靈寶可夢商品扮演該角色,由於該活動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不是經常性辦理(開學季才舉辦)、沒有向觀眾或聽眾收取費用(例如:家長)、沒有對表演人(校長)支付報酬。
基於上述4項原則,官員認為,根據著作權法第55條規定,可在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著作,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不過,官員提醒,若未經授權同意,擅自將精靈寶可夢中的角色繪製在海報上,由於重製權為著作權人專有權人,因此恐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10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