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 星期日

男夜宿女同事家被妻子發現 男問:不能和平共處嗎?

男夜宿女同事家被妻子發現 男問:不能和平共處嗎?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男老師夜宿同校女老師,妻子發現後傳LINE給丈夫「我沒允許你去那邊」,男老師竟回「不能和平共處嗎?」妻子憤而提告求償。
據《蘋果日報》報導,現年30多歲的老師,2002年與妻子結婚,育有1女,婚後4年,妻子 懷疑丈夫外遇協議離婚,3年前,為了女兒二度結婚。
前年再度發現丈夫外遇,為了女兒她隱忍,不願離婚,沒想到丈夫卻得寸進尺,夜宿小三家,接到警告訊息「沒離(離婚)之前,我沒允許你去那邊」,卻回「不能和平共處嗎?」
由於丈夫與小三持續交往,讓妻子非常痛苦,決定要二度協議離婚,離婚後,丈夫上門探視女兒時,卻突然毆打她,讓她決定提告。
法官審酌LINE的對話紀錄證明,小三明知對方是有家室的,還讓男子過夜,2人屬於男女交往關係,侵害女子的配偶權,決判2人賠償女子35萬元,男子毆傷妻子另賠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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