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生洪崇晏,發起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恐怕已經觸犯七罪,像是違反集會遊行法,首謀最高可處兩年徒刑,因為包圍警署妨害公務,帶頭的最重可處七年徒刑,另外群眾包圍毀壞警署,也都將面臨相關刑責
洪崇晏發動包圍中正一分局,現在恐怕要面臨檢方七項罪名的追訴,未經允許就包圍警局,這明顯違反集遊法,警方四次舉牌警告不解散,帶頭的最重將處兩年徒刑,這麼多人把警局包的水洩不通,無法讓警察執行其他公務,這可是同時觸犯了妨害秩序和強制罪,最重都是三年徒刑,而始終拿著大聲公洪崇晏一旦被認定是首謀,罪加一等,最重能處七年以下的徒刑,另外這段言論罪也不輕,嗆方仰寧可能被暗殺,這可是涉及刑期最重兩年的恐嚇罪。
另外到場參與的民眾也都可能觸犯了妨害公務罪,如果還有這種行為,那就多一條,不管是貼上標語還是在牆壁噴漆,因為分局是公署,這樣毀損的行為最重將面臨三年刑期,檢警目前已經完成蒐證,最少以七項罪名進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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