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一名盧姓法官控告蘋果日報指他輕信一名涉嫌性侵運將說詞而予以交保,求償新台幣300萬元。士林地院今天判蘋果日報及撰文記者應連帶賠償40萬元。
謝姓計程車司機100年間因涉性侵日本女學生,被板橋地檢署(現改制為新北地檢署)聲押,板橋地院(現改制為新北地院)的盧姓法官裁定以5萬元交保。
盧姓法官不滿蘋果日報當時以逾半版的篇幅刊登,指他輕信嫌犯「你情我願」說詞才給予交保,還刊登盧姓法官照片,導致大眾誤解,備受輿論壓力,也使他名譽受損,決定提告並求償300萬元。
盧姓法官主張,審理這起性侵案時,因認為被害人指述及證據可證明謝姓運將犯罪嫌疑重大,但依大法官解釋謝男所涉罪名雖為重罪,但沒有其他證據認有逃亡或串證之虞,單以重罪不符羈押的要件,而諭知交保及限制住居。
士林地院審理期間,撰文記者無法舉證其查證所得,因此認定盧姓法官主張這是不實報導,應可採信,士院承審法官審酌盧姓法官的社經地位及蘋果日報為知名媒體企業,閱報人數眾多,判撰文記者及蘋果日報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1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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