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

媽媽嘴老闆 二審改判連帶賠368萬


媽媽嘴老闆 二審改判連帶賠368萬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1日電)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遭死者家屬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謝依涵等人應連帶賠償新台幣368萬元。
謝依涵被控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法院一、二審依強盜殺人、竊盜、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謝依涵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民事部分,張翠萍母親向謝依涵、呂炳宏和兩名股東連帶求償新台幣578萬元(含慰撫金、喪葬費及法定撫養金等)。
士院判決謝依涵須賠陳進福兩名兒子、張翠萍母親共逾999萬元定讞;法官認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和兩名股東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案為謝依涵個人犯罪行為,也並非在執行店長職務時犯罪。
家屬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呂炳宏等人是謝依涵的雇主,對於謝依涵在工作上有監督責任,因此改判3人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全案仍可上訴。1040331


http://tw.news.yahoo.com/媽媽嘴老闆-二審改判連帶賠368萬-085440460.html

高院法官認定謝依涵是在執行業務的範圍內,所以雇主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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