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募兵大貧血 立委促恢復徵兵

募兵大貧血 立委促恢復徵兵

〔自由時報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天聽取募兵制推動情形報告,對於募兵數字再創新低,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認為馬政府已可提前宣告募兵制失敗,甚至呼籲懸崖勒馬、恢復徵兵制。國民黨立委林郁方更說,如果募兵真的難行,他建議總統舉辦公投,因為強行推動只會造成兵力殘破,而恢復徵兵制如果是人民自己做的決定,人民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國防部昨晚仍強調,推動「募兵制」是國家兵役制度重大轉型工作, 國軍積極推動,並未有政策改變或跳票情事,也無將來要恢復徵集常備兵現役一事。
國防部︰維持既定政策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邀國防部等相關部會報告「推動募兵制跨院際、部會的窒礙問題與策進」,台聯立委許忠信說,徵兵制是台灣和以色列、南韓一樣不得不走的路,台灣人民都知道有中國這個強敵在旁,台灣人沒有安逸的機會,且以我國狀況不可能落實募兵制,強推的話未來一定亡國。
許忠信痛批,馬英九總統只為討好選民推行募兵制,是馬當總統以來對國家最大的危害。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指出,台灣最起碼需要二十一萬人的兵力才足夠防禦國家,若募不到此數目將讓全國陷入嚴重的國安問題。他認為,募兵制很可能失敗,屆時國防部應考慮大幅增加預算,以募兵的精神與實質內涵搭配徵兵制度,才有充足的兵源維持國安。
邱議瑩表示,國防部光是談志願役的待遇問題,就難得到行政院支持,不可能「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她認為,其實可以現在就面對現實,宣告募兵制失敗,討論是否重新恢復徵兵制。
林郁方說,據美國與日本的資料,募兵效果最好就是在經濟蕭條的時候,如今我國經濟低迷都募不到人,以後如果經濟回升,達成率只會更低。他強調,有些事情不是錢可以解決,雖然加薪會有效果,但效果多大令人質疑。
國民黨立委楊應雄也認為,當初推行時只看到其他先進國家採行,就認為是好的制度,沒有考慮台灣國情與背景,如今衍生許多問題,官方提供的配套在他看來都是亂套,「我個人對募兵制並不樂觀」。

http://tw.news.yahoo.com/募兵大貧血-立委促恢復徵兵-221021134.html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歷史性的一大步 全臺首座地熱發電運轉

歷史性的一大步 全臺首座地熱發電運轉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臺灣最具地熱開發潛能的宜蘭清水地熱,在經濟部能源局的補助下,由工研院研發團隊成功打造100%國產自製的50kW雙循環地熱發電機組,並開始運轉供應地熱園區的用電。宜蘭縣長林聰賢、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等人,10日共同見證我國能源史上跨出的一大步。預估未來清水地熱的可發電量,約可供應1萬戶家庭的用電。
能源局指出,該局於5年前開始補助宜蘭縣政府,進行清水地熱田的探勘與地熱資源開發,並以清水為重點發展區,委由工研院執行地熱發電潛能再評估、地熱井修復,以及地熱儲集層生產管理技術研發、發電廠設置的整體開發規劃。102年10月底完成不停機長時運轉,供電至宜蘭清水地熱綠能園區,累積運轉時數已達900小時、累積發電量達42000度。
這項成果,具有向世界展示我國發展地熱發電的決心,以及我國自主地熱發電相關技術成熟、研發成果應用於地方政府綠能園區的三重意義。縣長林聰賢表示,地熱發電具備潔淨、穩定的特性,為國內重要的再生能源,也是宜蘭的一大特色。清水地熱園區完全自主供電,未來更要結合民間業者BOT整體營運,擴大發電規模,供應萬餘戶民生用電外,更可加值發展多元化的綠能產業園區,為民眾提供綠能旅遊、綠色能源參觀與展示,兼具休閒與教育的功能。另一方面也能給予研究單位技術上的參考,作為後續發展的基礎,讓宜蘭成為臺灣地熱能源示範之鄉。               工研院綠能所副所長何無忌表示,工研院長期投入低溫餘熱發電模組技術研發,目前以50kW雙循環地熱發電示範機組,來完成清水地熱園區全區供電,展現臺灣本土自有發電機組技術的成熟度與可發展性。未來,工研院將持續發展低溫餘熱發電技術,拓展至工業餘熱、廢熱發電,促進綠能產業發展外,仍將繼續以清水地熱為試驗平台,研發增加地熱取熱效率的相關技術,推廣並實現臺灣地熱發電本土化及產業化的願景。

http://tw.news.yahoo.com/歷史性的-大步-全臺首座地熱發電運轉-102013948.html

南韓起薪高台灣3倍的代價:為拚進三星 75%大學生瘋補習

南韓起薪高台灣3倍的代價:為拚進三星 75%大學生瘋補習

南韓大學生畢業起薪是台灣職場新鮮人將近三倍的新聞,近來引起許多討論,不過這並不是事實全貌。事實上南韓大學生畢業起薪較高,乃是他們及其父母付出極高代價才換來的。

三大名校非擠不可》沒考上,別想進財閥企業

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12月3日公布的調查,涵蓋全球64國、逾50萬名15歲青少年,在數學、閱讀、科學能力上,南韓在所有OECD成員國中排名第一。

但儘管南韓中學生課業表現優異,他們卻最不快樂。OECD的調查同時詢問學生「在學校是否快樂?」南韓學生回答「強烈同意」與「同意」的比率,是所有國家中最低的。

南韓中學生不快樂,是因為他們都有上大學的壓力,特別是要擠進南韓前三大名校:首爾大學(Seoul)、高麗大學(Korea)以及延世大學(Yonsei)。

這三大名校英文名稱簡寫正好是「天上」(SKY),南韓中學生能否在大學聯考裡順利「升天」,乃是他們日後能否進入南韓財閥企業 ── 如三星、現代、大宇等工作的關鍵。

在南韓,如果有大學學位,工作薪資比高中畢業生高出3成,這還只是貨幣收入,事實上是否有大學學位,也影響到南韓人能否順利成家。《紐約時報》引述一名曾組織南韓青年男女「快閃相親」活動的民眾柳泰赫的話,南韓女生很挑剔,擇偶條件包括「男方上什麼樣的大學」。因為上什麼大學,就直接影響到能否進入大企業,也直接影響收入。

75%學生皆補習》怕落榜,每天只睡4小時

南韓學生一進入高中,就要為3年後的大學聯考做準備,每天補習到晚上10點才回家是家常便飯。在南韓還有「四升五落」的說法,意即每天睡4個小時的學生,才能考上大學,若睡5個小時就要落榜。

南韓75%的中學生有補習,即使上了大學也照補,大學生有補習的比率也是75%,他們補習是想透過考試,進入三星等大企業窄門。今年三星招募5500名員工,吸引10萬人報名,錄取率只有5.5%,比美國哈佛大學2013的錄取率5.8%還低。

無時無刻都在競爭,一個南韓高中生曾表示:「南韓教育令人窒息,我們總是學習,沒法睡覺,我們總是競爭,請幫幫我。」

教育支出全球第二》父母不敢買房、存養老金

另一個南韓學生的壓力來源,則是他們的父母。南韓是全球人均教育支出第二高的國家,平均一個南韓家庭年收入,有將近3成花在子女大學學費上,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王曉玲表示,南韓低收入家庭只能指望靠孩子翻身,「房子也不買了,也不儲備養老金了,把錢都砸到孩子身上。」

儘管每個人都想擠進名校或大企業,但是僧多粥少,擠不進去者大有人在,這些人的生活自然也非常辛苦。南韓有所謂的「88萬韓圓」世代,意指一個碩士畢業生只能拿月薪88萬韓圓(約新台幣2.4萬元),他們生活在首爾,只能租到頂樓房間或半個地下室,而且都是月光族。

陳述這些南韓學生背後的艱辛,並非阿Q式主張台灣更好,而是見到別人的好時,也不應忘了他們付的代價。「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我們願不願付同樣代價和他們做出同樣選擇?這或許是「南韓大學生起薪是台灣近三倍」這個新聞背後,更值得思索的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南韓起薪高台灣3倍的代價:為拚進三星-75-大學生瘋補習-083215572.html

評論:二十年前臺灣的學生為了進入前三志願的大學,也是過著補習的日子~

控市府代拆敗訴 文林苑王家︰上訴到底

控市府代拆敗訴 文林苑王家︰上訴到底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錢利忠、郭安家/台北報導〕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中,不同意戶王家指控北市府代建商樂揚建設拆除王家房屋,已侵害其居住權等權益,打官司訴請「撤銷拆除處分」,並原地重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決,北市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卅六條規定代拆王家房屋並未違法,也未侵害王家財產權,昨判王家敗訴;仍可上訴。
嗆違法強拆 不公不義像飢餓遊戲
王家昨下午與數十名聲援者齊聚組合屋,揚言上訴到底。律師詹順貴槓上承審法官洪遠亮,批洪態度保守、以寬鬆標準看待大法官七○九號釋憲並做出判決,讓司法社會正義的防線崩潰,如今台灣已像電影《飢餓遊戲》一樣不公不義。
文林苑都更案,因王家不同意納入都更範圍,以「不願納入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範圍」等理由,提起行政訴訟,但被判決敗訴定讞;提起再審,亦遭駁回確定。
至於撤銷拆除處分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樂揚建設依據都更條例第卅六條申請,請求北市府代拆王家房屋一事,北市府對拆除「沒有裁量權」,僅對「如何拆除」或「何時拆除」有裁量權,且此為地方自治事項,原處分並未違法。
合議庭也認為,都更條例第卅六條並未違憲,此案並無停止訴訟聲請釋憲必要;也未侵害王家的財產權、居住遷徙權或兩項國際人權公約。
詹順貴反駁指出,該「強拆條款」攸關人民基本生存、居住權,各界都在檢討是否合法;且大法官七○九號釋憲已宣告,文林苑都更公聽會不具聽證會嚴謹度,已經違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竟採取寬鬆標準審查該案,這是什麼樣的民主法治?
「究竟我是哪裡做錯了?我不合建不行嗎?好好的家就這樣被毀了!」王家代表王廣樹激動說,去年三月廿八日遭警方、市府聯手強拆,至今想起來仍心痛、不爽,但司法與行政資源都在政府手上,還能怎麼辦?
等不到回家 又有同意戶罹癌往生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對判決指出,北市府拆王家係依法行政,法院昨判市府並未違法,對未來都更有很大意義,盼趕快停止紛爭、減少社會成本;同意戶自救會會長謝春嬌也說,大前天又有吳姓同意戶罹癌往生,等不到回家,許多同意戶心情很差,認為不公平,王家不應該再上訴。
此外,王家另指控台北市長郝龍斌、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等官員,去年三月指揮警力暴力驅離聲援王家人士涉毀損、傷害等罪,另控告執行拆屋的樂揚建設負責人段幼龍涉強制罪;士林地檢署認為,建商架圍籬拆屋、警方驅離抗議民眾等過程,執法人員是依法行事,所以不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控市府代拆敗訴-文林苑王家-上訴到底-221014713.html

日月光偷排廢水 高市環局質疑高層授意

日月光偷排廢水 高市環局質疑高層授意

日月光公司K7廠被高雄市環保局查出,涉嫌將含有重金屬鎳和強酸廢水排放到後勁溪,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懷疑日月光長期且蓄意偷排廢水,並涉嫌變造假的排放數據,陳金德也質疑:這到底是日月光的文化?還是高層授意這麼做?(溫蘭魁報導)
日月光K7廠被高雄市環保局查獲涉嫌把含有重金屬鎳和強酸的廢水排進後勁溪,污染環境與生態,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今年10月1號,稽查人員發現楠梓區德民橋下的後勁溪異常,循線查出污染源來自楠梓加工區內的日月光K7廠,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時,日月光不但隱匿通報,甚至抽引自來水到採樣槽,讓稽查人員採樣,現在,環保局又發現,日月光疑似涉嫌變造排放數據,陳金德說,不排除日月光長期且蓄意的偷排廢水「從這兩件事情來看,我們質疑日月光的偷排一個是長期的、長期的,第二個是蓄意的,第三,它是逃避稽查、甚至偽造,所以,到底是日月光的文化?還是它的管理出了問題?還是高層授意?」
此外,針對社會大眾認為,日月光多次違規,環保局最初只開罰一萬元,這一次裁罰六十萬元太少,對此,陳金德表示,目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罰則就是六十萬,他建議,將來立法院修法時,除了提高水污法的罰則,最好再納入污染環境的企業要負起復原和整治的責任。(攝影:溫蘭魁)

http://tw.news.yahoo.com/日月光偷排廢水-高市環局質疑高層授意-104327589.html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遭違法拘留 快說「我要見法官」

中國時報 /台北報導 

洪仲丘案違法關禁閉憾事將不再復見!立法院司委會昨天初審通過《提審法》修正草案,新增「見義勇為條款」,未來若經審議通過,在軍中如果被違法悔過關禁閉、外配被移民署違法拘留等情況,只要在24小時內由親友、甚至是路人提出「我要見法官!」要求,經法院同意後,人身自由就可以立即獲得保障。
所謂的提審,是指司法救濟的救急制度,若民眾被法院以外的機關逮捕、拘提時,程序不具合法性,便可聲請司法救濟。
不過,現行僅限縮於刑事犯罪。為實現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立院司委會昨天初審修正《提審法》相關規定,新增「見義勇為條款」,若民眾因觸犯《出入國移民法》、《陸海空軍懲罰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令,被違反正當程序逮捕、拘禁時,便可在24小時內,由當事人、或當事人以外的任何人提出口頭、書狀聲請法院提審。
未來若此法完成三讀,包括軍人被不正當要求悔過關禁閉、外配違法被拘留、因精神疾病被強制住院、感染傳染病被強制隔離等涉及剝奪人身自由狀況,只要說一聲「我要見法官!」就可以要求法院介入,重新審是行政程序,保障人身自由;先前震驚全國的洪仲丘案件,未來將有救濟方法,可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刑事廳廳長林俊益表示,此法是補正國內即時司法救濟程序,並擴及到非犯罪的逮捕、拘禁,是國內自由人權大躍進;未來行政機關須主動告知人民有要求提審權力,並在24小時內將當事人解送地方法院審理,若執行機關不理會當事人聲請提審,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責。
林俊益以洪仲丘案為例,若未來民眾在軍中被要求關禁閉,但當事人認為程序不正當,就有機會要求提審,就連同袍也可以見義勇為,代為聲請。
此外,過去SARS引爆大規模強制隔離,這次修法也一併修正,賦予病者可要求提審的權利;但為避免傳染病擴散,可採用視訊提審,但須全程錄音錄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10000418-260106

提審法翻修 避免再有洪仲丘案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9日電)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今天說,提審法修正後,設「見義勇為」條款,就能避免類似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再發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提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遭法院以外任何機關剝奪人身自由,可聲請提審,法院24小時內處理,違者有刑責。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人民被法院以外的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但有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即時由法院審查者,依其規定;外界稱為「見義勇為」條款。
林俊益會後受訪表示,提審基本精神是人民被法院以外任何機關逮捕、拘禁,任何人都可見義勇為向法院聲請提審,「補正當法律程序之不足」,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精神衛生法及傳染病防治法等權責機關須檢視現行收容、隔離等規定,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他說,類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或傳染病等病患遭強離隔離,可請求提審;但為防止疫情擴散,法官可視訊審理。
林俊益表示,國防部正在檢討陸海空軍懲罰法,被處以悔過處分的人可聲請提審,要求「見官(法官)」,軍法機關須在24小時內把受悔過的人移送普通法院,由普通法院檢視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他說,如果法院審理結果認定不符正當法律程序,就要立刻放人;如果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就送回原單位,不能默默關人。1021209



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家長指名道姓登報霸凌 北市:觸犯兒少法

家長指名道姓登報霸凌 北市:觸犯兒少法

台北市一名家長,在某平面媒體頭版刊登廣告,指控「敦化國中」放任學校老師的小孩,長期霸凌她女兒,不過這名家長登報陳情,竟將指控學生的姓名「全名」刊登,已經觸犯了兒少法,北市社會局表示,會請家長說明,如果確認觸法,將罰二到十萬元不等罰款,至於刊登的自由時報也觸犯兒少法,會後續調查,而敦化國中今天(九號)補假日,學校會在週二召開霸凌防治小組會議,教育局也會介入協調。
(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敦化國中一名家長,因為不滿自己的孩子,疑似被學校老師的孩子霸凌,竟花了將近一百萬元,在平面媒體頭版買下大幅廣告刊登一篇「給郝龍斌市長的陳情書」,這名家長指控,她的女兒被同班同學罷凌,這名控訴孩子被霸凌的家長說,今年九月有學生的筆記本被亂畫,霸凌她女兒的同學,竟當著全班的面,指控就是她女兒做的,十月又拒絕發給她女兒補充教材,十一月還把她女兒的考卷丟在地上被踩,不過這名家長指控孩子被同學霸凌,登報陳情竟將被指控學生的全名刊登,不僅觸犯個資,也違反兒少法,台北市社會局兒少科長孫淑文說,將請這名登報家長說明,如果確認觸犯兒少法,將開罰二到十萬元不等罰款,至於刊登的自由時報,也觸犯兒少法,可以開罰三到十五萬元不等罰款。至於學校後續的處置,教育局中教科長譚以敬說,敦化國中週一補假,學校會在週二開會討論,並已經啟動霸凌機制,教育局也會請督學介入協調,並且要求學校應做好學生後續個別與團體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