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擔任詐欺車手得不償失

【擔任詐欺車手得不償失】
最近一起案例,屏東1名陳姓老婦2年前接到詐騙電話,謊稱她的帳戶涉及洗錢案,老婦驚恐交出存摺被騙新臺幣(下同)187萬元,警方破獲該詐騙集團後,主嫌只賠償30萬元,陳婦轉向集團中年僅16歲的車手及其父母求償,雖車手父母辯稱兒子僅拿到2000元贓款,但法院審理認定只要是集團共犯,均應單獨對被害人損失負全部賠償責任,判賠老婦1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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