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

法律與生活期末考101-2

法律與生活期末考
一、修法新知:(20%)
  ()交通部公路總局修改汽機車駕照路考標準,新增哪些規定?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刑法185-3185-4條文修正案,針對酒駕及肇逃有何新規定?
二、解釋名詞(20%)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及其例外規定
  ()意思表示不自由(請寫出其中差異)
  ()無過失責任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規定
  ()鹹豬手條款
  ()著作權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
三、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的衡量原則為何?(20%)
四、小明欲與女友約會開車超速,見一路人甲突然從路邊竄出欲橫越馬路(路中分向線為黃色虛線),小明閃避不及將路人甲撞成重傷,經鑑定結果,甲殘廢等級8 級,甲55歲,月薪8萬、預計65歲退休,若不考慮轉業等其他因素,小明超速必須負擔70%責任,路人甲未依規定穿越馬路必須負擔30%責任,試問甲可請求多少工作損失?(20%)
五、報載某男女朋友於民國97年起交往。男方A於交往之際,幫女友B上網註冊部落格帳號並設定密碼供B女使用,嗣後AB因故分手,B女另結識C男,消息傳至A男耳裡心有不甘,遂趁B女未上網時,侵入B女使用管理之部落格,除刪除B女上傳、儲存與C男出遊的照片外,更B女的密碼變更,並更改部落格名稱、暱稱為不雅字眼,另杜撰B女從事性交易工作的不實訊息B女遲至欲登錄時始知悉上情,請簡述A男的行為該如何處斷?(請註明適用之法條)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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