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摘道路旁公有芒果樹二十五粒芒果,三人被警方帶回留置長達七小時,親友求情、議員關心,警方仍依竊盜罪嫌將三人移送,還差點引發警民衝突!
嘉義市忠孝路宏仁女中前方有一排日治時期就種植的土芒果樹,近日結實纍纍落果掉滿一地,吸引附近民眾、機車騎士停駐撿拾。
親友求情、議員關心
高姓男子前天下午拿著竹竿在車道上打芒果,吳姓夫妻行經見鄰居高某打芒果危險,也停車協助指揮交通,不料三人因此涉嫌竊盜公物,通通被帶回派出所偵訊。
四、五名親友得知高某等人被抓,晚間八時許到派出所求情,多名議員也先後到場、致電了解,一度引發口角衝突,經二分局長黃水藤、所長林義朗出面說明,眾人才悻然離去。
高某的陳姓友人說,摘二十五粒芒果是微罪可以勸告就好,卻讓三人從下午被帶回派出所留到晚上,還要移送地檢署讓檢察官複訊,根本是浪費警政司法資源。
市議員蔡文旭、王美惠質疑,該路段沒有標示牌,主管單位又不修剪管理,之前有民眾騎車經過被落果打中或滑倒該找誰負責。
但也有民眾認為警方執法有理,因站在車道上打芒果因此發生意外,責任釐清有困難。
檢察官複訊後三人請回
後湖派出所長林義朗表示,芒果樹屬於市府公有物,高某等人拿竹竿且在車道上打芒果,妨礙交通安全,經制止勸告不停止,依法以竊盜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也都在法定偵訊時間內,經檢察官複訊後將三人請回。
市府建設處表示,芒果樹並未外包廠商處理,依市價一斤五十元算,二十五粒芒果約五百元左右,市府不會向高某等人提民事賠償,民眾提議開放採果因考慮安全問題目前難執行,但已經請環保局前往修剪避免落果,也會考慮設置標示解說牌。
評論:重點是阻礙交通經制止不聽,所以警察也是不得己的,何況竊盜是非告訴乃論的罪,認定是竊盜,誰敢不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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