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追撞?推撞? 用詞差一字 理賠大不同

追撞?推撞? 用詞差一字 理賠大不同

發生車禍做筆錄的時候,可能會因為民眾的用詞,讓理賠差很大,因為「追撞」車禍中,大多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釀禍,這時候後車就必須賠前車,但如果駕駛本身已經保持安全車距,是被後方來車「推撞」到前方車輛,這時被撞的民眾可就完全不必負賠償責任,一字之差,結果卻很不一樣。
交流道回堵塞得大排長龍,怎知下一秒意外發生,實在有夠衰,莫明的被後方車撞,衝擊力連帶也撞到前面,那到底這台卡在中間的車要不要賠前車?簡單來說從後方撞擊分為追撞、推撞兩種,追撞就是行進中被撞;推撞就是車子已經靜止或是慢速的時候被撞,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理賠結果卻差很大。
像是一台客運剎車不及一路往前推撞上去,看的到的車就像骨牌一樣一路被往前堆,這時肇事車輛得負責全部車輛的理賠。而另一種狀況就是卡車已經被公車追撞,這時後方若再有一台車追撞上來,這時最後一輛車就得賠償公車,而公車得賠償卡車,通常這類的追撞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推撞則是像最後一輛往前撞,受推力的影響,前面的車一輛輛往前推撞,中間的車通通不用賠,但連環車禍肇事情況多,理賠方式也不同,連警方也不敢第一時間下判定,只能提醒民眾推撞、追撞做筆錄得講清楚,否則這麼一撞誰該賠錢差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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