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 星期二

恐怖情人 專家:要分手 先逃走

恐怖情人 專家:要分手 先逃走

此為情境圖。圖/擷自ingimage
若碰上恐怖情人,如何脫身?專家都建議,不要輕易提「分手」,最好先逃走、再分手;且謹記「感謝為分手之本」,不要全盤否定對方,最後才能理性收場。
兩性專家吳娟瑜說,若突然提「分手」兩字,可能激怒對方,最好使出「智退法」,花三、五個月的時間和對方慢慢磨,循序漸進,讓對方覺得和你在一起沒意思、沒未來,情感慢慢變淡,最後知難而退。
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指出,若發現伴侶有性格不穩定、思想偏激、肢體暴力等三特徵,想分手時一定要事先做好安全計畫,再悄悄遠離,切莫直接提分手,否則可能難以好好收場。
她說,分手前安全計畫包括搬離現居,讓對方找不到;換工作,並讓同事都知道自己狀況;還要讓家人也知道此事,做好安全準備,以免對方上門時遷怒、遭不測;必要時還可聲請保護令。也切記別上臉書等,以免對方發現行蹤。
姚淑文表示,許多人可能無法接受為了一段感情竟要搬家、換工作,但若真的碰上致命情人,只能這麼做,以求保命。
屏東基督教醫院心理諮商師胡敏華建議,與恐怖情人分手時,可盡量突破兩人感情的「封閉系統」,向外求援,如向對方家人告知可能分手,請他的家人多關心他,如果對方仍持續糾纏,可報警自保。
外界質疑凶嫌是「人生勝利組」,所以不懂得面對挫折而肇禍。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兒童精神科主任葉啟斌表示,因感情生變做出攻擊性行為的人,與個人的人格特質及家庭教養、環境因素有關,與凶嫌曾經是「人生勝利組」不見得有關聯;危險情人做任何事常自我中心,一定要別人照他的規則走,控制欲強,身旁很少有朋友,只把情人當成唯一依賴的對象。
至於行凶後對被害人做出猥褻等行為,振興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袁瑋說,性侵、猥褻行為和情殺都是凶嫌表達生氣情緒的表現;一方面宣示自己的占有欲,另一方面透過傷害他人來打擊前女友的自尊和人格,但此類反社會行為並非精神疾病,若是被歸類為精神病恐有脫罪之嫌。


圖/聯合報提供
【2014/09/23 聯合報】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9/8953302.shtml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撂人沒動手「視同殺人」 萬少丞最重恐判死

撂人沒動手「視同殺人」 萬少丞最重恐判死

殺警案主嫌之一的萬少丞投案之後,堅稱沒有親自動手,只有用通訊軟體揪人來,讓外界一度認為要定他罪很困難,不過律師分析,光是萬少丞用通訊軟體糾眾,就可能被認定是教唆共同正犯,加上監視器有拍到他有拿紅龍柱,就算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動手打人,也會被檢警認定是傷害致死共同正犯,最重無期徒刑,如果檢警認為打頭致人於死的犯意,那萬少丞可能還會被以殺人罪的共同正犯起訴,最重可以判死刑。
殺警案主嫌之一的萬少丞終於投案,但否認自己有動手打人,還舉起自己的左手說4指指頭肌腱全斷,根本沒有辦法施力,不過監視器明顯拍到,萬少丞用單手拿著紅龍柱,律師說光是這一點萬少丞就難逃定罪,律師林憲同:「員警頭部有受傷造成死亡的結果,那麼萬姓少年又有拿兇器的這樣行為,萬姓少年可能就會被視同共同實施傷害致死的共同正犯。」律師分析,涉嫌殺警案的罪名最沒有爭議的就是涉嫌教唆的劉芯彤、曾威豪,還有竹聯幫和堂份子蕭叡鴻,通通都會被認定是教唆首謀,如果是以教唆殺人起訴最重死刑,如果是教唆傷害致死最重也有無期徒刑。
至於萬少丞因為投案時承認的確有用通訊軟體揪人到現場,所以也有可能是教唆共犯,如果不是這條,單憑他拿著紅龍柱的畫面就可以認定是共同犯,差別只是在共同殺人或是共同傷害致死,律師林憲同:「他們就會認定拿兇器打在頭部,打得那麼重,就是有殺人的犯意存在,會用這一點把他以殺人罪名起訴。」至於一起動手的小弟們,如果事前已經知情,那麼一樣是傷害致死共同正犯,如果不知情最起碼也有群眾鬥毆,3年徒刑起跳,重新檢視事發當時民眾手機拍下畫面,混亂之中一群人的確很難辨識,不過警方靠著這個左手的白色繃帶,認出他就是是萬少丞,他當時穿著白色上衣,右手拿起現場的紅龍柱往人群裡衝,就算萬少丞嘴硬不認罪,但大家一起打死警察是事實,該負起的罪刑跑也跑不掉。

2014年9月7日 星期日

不准用LINE請假挨罰 資方勝訴免罰

不准用LINE請假挨罰 資方勝訴免罰

〔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高姓女子在新北市某幼兒園嬰幼部擔任保母,去年以通訊軟體LINE及口頭告知等方式申請育嬰假,馮姓園長以「未提出書面申請」為由拒絕,高女提出申訴後,幼兒園遭裁處一萬元,園方一再抗爭,直到上訴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勝訴,免付一萬元罰鍰確定。
去年四月,高女為照顧一歲半的次子,透過LINE向園長請育嬰假,園長要她提出書面文件申請。五月時,高女就讀該幼兒園的長子,因林姓班導管教不當受傷,園方被迫支付賠償金與高女和解,雙方關係變得非常緊張。
高女後來又以口頭申請育嬰假,卻遭園長拒絕,主張育嬰假需要協調,並稱高女的私事比公事多,「學校不知你的心在哪」。高女只好向新北市勞工局告狀,經就業歧視評議會審定,園方被裁處一萬元。
園方委任律師張立業說,不是園方賠不起一萬元,而是要求「公平正義」。因為高女未按規定請育嬰假,違法在先,新北市府不分青紅皂白,就逕行裁罰,才陸續向主管機關提出訴願、行政訴訟,均被駁回。最後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高女第一次用LINE請育嬰假後,應有充分時間改用書面提出申請,卻沒有「事後補正」,判園方勝訴。

「關再久換不回父親」 男幫殺父兇嫌求情

「關再久換不回父親」 男幫殺父兇嫌求情

>今年5月,台中一名體大生不滿交往10年的女友提分手,持刀砍殺女友的祖父和父親,造成一死一傷,法院日前判體大生無期徒刑,沒想到當時遭他砍傷的女友父親,聽到判決罕見的說「判太重了」,他說就算兇手關一輩子,父親還是回不來,因此選擇原諒,更願意幫兇手求情。>>

死者兒子吳寶權:「我不原諒他,我父親也沒有辦法再回來了,退一步想就說我原諒他。」

能説出這番話真的不簡單,3個多月前,兇嫌持刀闖進家裡,不僅將他刺成重傷,還砍死他的父親,但吳先生選擇原諒。死者兒子吳寶權:「假如說我一直哀怨,怨天尤人,也會影響到我母親。」

殺人兇手是吳先生女兒的男朋友,體大生舉重國手林敬智,兩人交往10年,今年5月男方不滿女兒提分手,半夜爬進家中,拿水果刀刺死女學生77歲阿公,吳先生聽到呼救衝去查看,也被兇嫌刺傷胸部、肺部、右手拇指差點被砍斷,犯案後逃亡被逮,這個月2日,法院判凶嫌無期徒刑,沒想到吳先生聽到判決認為判太重了。

死者兒子吳寶權:「畢竟也是21歲,然後以後的人生也是很長,在監獄裡面待很久,從裡面出來年齡也是大了,等於說跟社會脫節很久了。」

考量兇嫌年紀只有21歲,是舉重選手,還有大好前途,吳先生感嘆,年輕人因為失戀一時想不開犯下大錯,判決無期徒行,等於一輩子都毀了,但嫌犯關再久,也換不會死去父親的性命,吳先生說,要在上訴二審時替兇嫌求情,家逢巨變,女兒一直活在自責陰影,情緒不穩,面對殺父仇人,吳先生轉念選擇寬恕,希望放下、釋懷,也期盼兇嫌能真正改過自新。

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

萬劍彈105年服役 IDF戰力躍進

萬劍彈105年服役 IDF戰力躍進

〔自由時報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根據明年度國防預算書顯示,空軍編列一項名為「神斧專案」的武器採購經費。國民黨立委林郁方昨透露,這是國防部斥資近三十億元、耗時數年開發完成的遠距遙攻系統「萬劍彈」,國防部將於明年開始量產,首批推估於一○五年上半年可撥交IDF經國號戰機聯隊服役。
可在台海上空發動攻擊
萬劍彈內裝有上百枚次彈頭,具遠距遙攻能力,射程近三百公里,飛彈到達目標上空時便會釋放次彈頭,形成廣大彈幕,除可破壞、癱瘓中國東南沿海的機場跑道,對部隊集結區、港口裝卸區、飛彈及雷達陣地等也具極大殺傷力。
林郁方表示,美國迄今未同意出售AGM-154聯合遙攻武器系統和AGM-88反輻射飛彈給台灣,若我方空軍要執行「源頭打擊」任務,只能冒險派戰機穿越中國防火網,進入東南沿海至中國內陸,風險極大。
不過,林郁方指出,萬劍彈已通過初期作戰測評,預計明年量產,推估首批萬劍彈可於一○五年上半年撥交部隊服役。
林郁方分析,經過性能提升的IDF戰機在掛載萬劍彈後,配合雷達操作模式及衛星定位系統精進,投射距離近三百公里,對地攻擊能力超越現役F-16A/B戰機,執行「源頭打擊」任務時,我軍戰機可在台灣海峽上空發動攻擊,不必冒險深入中國內陸。
林郁方說,去年十月空軍就已有四十架IDF戰機完成修改,可發射萬劍彈;估計至一○六年底全部一二七架IDF戰機都將具備發射萬劍彈的能力。
除了萬劍彈外,林郁方說,未來IDF還計畫配備中科院研發的滑射天劍二型飛彈和國造反輻射飛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