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美智庫:台抗解放軍 應採游擊戰

美智庫:台抗解放軍 應採游擊戰

美聯社報導,台海兩岸兵力差距日漸懸殊,美國民間智庫提議台灣應改採不對稱戰法(asymmetric approach),例如仿效北韓打造小型潛艦,學北越的游擊式空防,甚至發展網路戰力,才有能力自衛。
智庫「戰略暨預算評估中心」(CSBA)本周發表題為Hard ROC 2.0: Taiwan and Deterrence Through Protraction的九十四頁專文,主張台灣的防禦戰略應該改弦更張,減少對傳統武力的依賴,多採用游擊戰法與網路戰,才能發揮嚇阻作用,衝突一旦爆發時拖延戰局,爭取時間讓國際社會得以干預。
文章以去年兩岸的軍費支出為例說明,台灣是一百零八億美元,北京是一千四百五十億美元,幾乎是台灣的十四倍。就算台灣大幅增加國防預算,終是望塵莫及。因此,必須在海戰與空戰方面採游擊戰術,地面戰以小型作戰單位的干擾為主,再發展「看不見」的網路和通訊戰,才有機會一搏。
美國國會上個月的報告指出,北京目前約有二千一百架戰機和二百八十艘戰艦可投入台海戰爭,台灣是四百一十架戰機和九十艘戰艦。CSBA指出,台灣當局雖然愈來愈強調不對稱戰爭的重要性,建軍思維卻仍停留在採購傳統大型武器上面。
專文說,只需用到台灣建造八艘大型柴油潛艦計畫預算的一小部分,就能打造四十二艘「微型潛艦」(midget submarine)的艦隊,北韓與伊朗已有先例。這些潛艦可以提供反艦巡弋飛彈鎖定目標的情資。
對抗中國的戰鬥機群,專文提議使用數百枚地對空飛彈,越戰期間北越對美國戰役中證明這種打游擊的防空方式有效。如果人民解放軍登陸台灣,游擊戰術可減慢解放軍攻進台北的腳步,而網路戰也會是台灣可行的威懾手段之一。
專文說,不對稱戰略可減少台灣對美國軍備的依賴,與北京有領土糾紛的東南亞諸國也可借鏡。

職業棒球相關論文

職業棒球相關論文
職業棒球選手契約及相關制度之研究—以中華職棒選手契約書及聯盟規章為中心

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nclcdr&s=id=%22096CYCU5308006%22.&searchmode=basic

職業棒球定型化選手契約之研究
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nclcdr&s=id=%22092TPEC0421002%22.&searchmode=basic

從職棒球員契約問題看契約正義

從職棒球員契約問題看契約正義
指導老師:莊世同
撰寫學員:張富鈞

http://ja.lawbank.com.tw/pdf2/065%E5%BC%B5%E5%AF%8C%E9%88%9E.pdf

職棒契約條款之探討------以台灣大聯盟選手契約為例

職棒契約條款之探討------以台灣大聯盟選手契約為例
林瑞泰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ty2/personview.asp?kname=%AAL%B7%E7%AE%F5&ktop=%C2%BE%B4%CE%AB%B4%AC%F9%B1%F8%B4%DA%A4%A7%B1%B4%B0Q-&idno=3972&keywords=

中華職棒聯盟選手契約

中華職棒聯盟選手契約

前言
股份有限公司係職業棒球球團,與其他友好球團合作,成為中華職業棒球聯盟成員,由中
華職業棒球聯盟各球團成員共同在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職業棒球球團協約中簽名蓋章,
承諾遵守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各項規章。此職業棒球協約及規章之目的係為規律球團與選手
間之關係,使我國職業棒球成為永續之正當休閒活動之同時,也另契約各方堅定信奉
棒球為不朽之國技。

第一條(契約當事人)
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球團)及____(以下簡稱選手),為本契約之當事人,雙方
同意締結以以下條款為內容之年度棒球選手契約。

第二條(目的)
選手應以其身為職棒選手之特殊技能並竭盡所能依球團之安排接受訓練暨依球團及中華職
業棒球聯盟之安排參加比賽及參與活動,聽從球團代表、教練之指揮監督為球團提供
服務,此為本契約之目的;為此目的而由球團隊選手要約締結契約,而由選手對該要約為
承諾。

第三條(模範行為)
選手認知:就中華民國言,職業棒球比賽為最重要之家庭成員共同休閒活動之一,職棒選
手常為兒童、少年、青少年之模仿對象,因此,職業棒球運動必須是清新健康沒有
點的正面運動。選手為履行自己所擔負之上述重大社會責任,選手除在工作崗位上勤勉誠
實,保持最良好之健康狀況,遵守球團及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各項規定外,在個人行動
上、光明正大之比賽上及運動精神上均應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之模範。

第四條(服務報酬)
一、適用於新加入球團之選手(第一年選手):由球團給付選手簽約金新台幣(同下)
____元。
球團應對選手以下列方法支付下列報酬:自____日起至____日止,按月給付__  元
二、適用於已加入球團之選手(第二年起之選手):球團應對選手以下列方法支付下列報
酬:自____日起至____日止,按月給付__元。

第五條(事故減額)
選手因違反本契約或中華職業棒球聯盟之相關規定遭中華職業棒球聯盟為停賽處分或因與本契約之服務無直接原因之傷病等,可歸責於選手之事由所導致之停止棒球活動期間,球團得不予給付第四條報酬之全部或一部,如有本契約第二十一條所示情形,並得依該條約規定處理。

第六條(保險)
選手願加入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球團應於選手加入球團時即為選手辦理加入上開保
險手續,相關費用之負擔,依相關法令規定。

第七條(傷害補償)
為保護選手,球團應負擔費用為選手投保團體保險,死亡給付賠償額為貳百萬元。殘廢給
付最高賠償額為貳百萬元

第八條(治療費)
選手因提供本契約服務直接導致傷害或患疾病需要治療時,球團應安排提供治療,其費
用由球團負擔,球團並得以健保、團體保險所得之給付賠償抵充之。

第九條(健康檢查)
選手應表明及擔保其未帶有妨礙棒球活動之肉體方面或精神方面之缺陷,並應依球團之要
求提供健康檢查證明,必要時並應依至球團指定醫院作健康檢查。

第十條(能力之表明)
選手應表明及擔保其具有作為一個職業棒球選手之特殊技能,選手並明瞭其為球團之重要資產。因本契約與其特殊技能相關連,故選手無故廢棄本契約將造成球團莫大之傷害,除球團得請求選手履約外,球團亦得不請求選手履約,而請求選手對於球團負擔損害賠償義,該項損害賠償預定為簽約金之三倍。

第十一條(獎懲)
球團得視選手之具體表現依球團所訂辦法為適當之獎懲,包括但不限於發給獎金、減薪、
停賽等。

第十二條(制服)
球團應提供選手必要之棒球制服,選手應按提供之狀態穿著,不得修改,並不得穿著或配
帶任何非球團指定之物件於制服上。上開球團提供之制服包括球鞋及所有配在球衣上
之號碼、背章、標誌等。

第十三條(外地比賽費用)
選手依球團之安排前往球隊所在地之外之地區接受訓練及參加比賽時,球團應負擔全部交
通費及膳宿費用。

第十四條(宣傳等)
選手願依球團之宣傳安排接受報章雜誌、廣告、電視、電影等各項大眾傳播事業之訪問、拍照,參與錄影或影片拍攝。
前項照片、影片、表演之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益均歸球團所有,球團為宣傳之目的,得以球團認為適當之任何方法予以利用,選手不得異議,但球團因此受取金錢利益時,應
適當分配選手。本契約終止後亦同,但發行球員卡或類似商品部分,於本契約終止滿一年後,不得再有新重製行為。

第十五條(球團活動限制一)
非經球團事前同意,選手不得在公共場所表演或在報章雜誌發表關於棒球運動之文章,參加廣播、電視、錄影、錄音、電影或影片拍攝、拍照、商品服務之廣告活動等。

第十六條(球團活動限制二)
選手不得與球團之外任何人或團體簽訂類似契約;除經球團同意或依球團之安排外,亦不得參加球團以外其他任何人或團體之任何棒球比賽或其他任何體育競賽。


第十七條(利害關係之迴避)
選手表明並擔保與球團以外之任何球團均無持股關係或其他財產上、金錢上之利害關係,選手承諾在本契約有效期間絕不與球團以外任何球隊發生財產上、金錢上之利害關係。
選手不得期約或收受他人不正利益,或與他人有財產上、金錢上之不正往來。
選手之配偶或二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有本條禁止之行為者,以選手違反本條契約定論,但選手能證明確與其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讓與)
球團得將其因本契約所生之權利讓與中華職業棒球聯盟之其他球團會員,義務同時由該受讓之球團承擔。受讓球團就受讓選手後選手相關報酬等待遇於讓渡之年度內不得為不
利選手之改變。

第十九條(遷移費)
本契約之讓與致選手必須遷居者,受讓球團應按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規定支付選手遷移費。

第二十條(選手提前終止契約)
球團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選手得提前終止本契約:
一、遲延給付選手之報酬達十四日以上者;
二、無正當理由連續長期間未安排乙方參加訓練、比賽或其他活動。

第二十一條(球團提前終止契約)
球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提前終止本契約,選手除應退還已收取未到期之報酬外,並應將簽約金加二倍退還球團:
一、選手違反本契約、球團規定、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規定者;
二、選手故意不充分發揮其身為球團一員之技術能力者;
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

第二十二條(契約之更新)
球團希望與選手締結下一年度之選手契約時,得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選手更新契約之表
示,本契約即更新之。更新期滿時亦同。更新期間之報酬由球團斟酌選手前一年度之
表現及其他相關情事,在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訂定之增減幅度內調整之;但下一年度之報酬
如未經選手同意,不得少於上一年度之報酬之百分之七十。球團與選手間就更新期間之報
增減有爭議,得依本契約第二十四條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制服等之退還)
本契約終止時,選手應將其所持有球團之制服及其他財物交還球團。

第二十四條(仲裁)
就本契約之成立、終止、解釋及其他爭議,應依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規定交付中華職業棒球
聯盟仲裁。雙方當事人並應遵守仲裁判斷。

第二十五條(仲裁資料之公布)
雙方當事人同意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得公布中華職業棒球聯盟之仲裁判斷暨仲裁程序中所得
之證據、資料。

第二十六條(保密)
選手應保守選手加入球團為選手所悉球團之秘密,不得洩漏;並不得有礙球團聲譽之言行
,本契約終止後亦同。


本契約一式參份,由球團、選手各執壹份。另一份交由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備查。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女大生堅提告:給他教訓

女大生堅提告:給他教訓

中國時報【張企群、胡欣男╱台北報導】
「一定要給他一個教訓!」當年承辦陳為廷性騷擾的員警昨天回憶表示,被害女大生的容貌秀麗可人,身材姣好,對陳為廷的襲胸之舉非常憤怒,一再向員警表明陳太可惡,非告不可;聞訊趕來的女大生母親更在警局和女兒同聲指責陳,其母氣憤地揚言要求償。
大同警分局重慶北派出所位於中山高速公路交流道旁,因地理位置方便司機停靠報案,平均每年有1至2件客運公車的性騷擾案件。當初受理的員警已調離該所,昨回憶起這起案件,才知道當時色狼就是太陽花領袖陳為廷。
員警說,被害人就讀新竹某大學,但不是清大,年齡比陳為廷小1、2歲,擁有模特兒的條件,因學校放暑假,才會與陳為廷搭客運同車返回台北住處,上車後,女大生坐在靠後車廂陳為廷身邊的位子,沒想到閉目休息竟遭臨座的陳襲胸。
女大生受襲驚醒但相當鎮靜,裝作若無其事起身走到車前向司機表示被襲胸,司機點頭回應,女大生返身改坐其他空位,未再與陳同座。
員警表示,客運駛下重慶北路交流道時,司機不動聲色將車開到派出所前,並離開駕駛座走向陳為廷,直接表明陳對同車女大生襲胸,要報請警方處理;當時陳沒有否認也未發一語,被帶進派出所。
約20分鐘後,女大生的母親趕赴派出所,稍晚,陳為廷住在苗栗的長輩也獲報趕往,陪同陳應訊。
「建中的、清大的!」陳為廷在警局態度冷靜,數度對女大生表示歉意,將「對不起」、「不好意思」掛在嘴邊,甚至一度說出自己念的學校,由於神情異常鎮定,不像頭一遭遇到此事,員警曾懷疑他是累犯,但陳否認。
員警說,面對陳為廷的歉意,女大生和母親都不接受,痛批他是強制襲胸的色狼癡漢,堅持提告,「要給他教訓!」女大生的母親也在警局揚言要求償,因陳坦承襲胸,員警偵訊約2小時後解送分局偵查隊,隨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
由於被害女性非清大學生,和陳不同校,所以沒通報校方,案件之後也轉往新竹地檢署。
昨天陳為廷性騷擾事件傳出後,員警也相當訝異,他們說,陳現在體態、樣貌和3年多前差很多,胖了不少,否則太陽花學運時,他們站在街頭,就會認出陳就是當年公車上的「襲胸狼」。

軍武》「航母殺手」沱江級飛彈巡邏艦 反艦火力強大

軍武》「航母殺手」沱江級飛彈巡邏艦 反艦火力強大

記者呂炯昌/蘇澳報導
海軍「高效能原型艦」建造案─「沱江軍艦」交艦典禮,23日上午在蘇澳商港13號碼頭舉行,由國防部長嚴明與龍德公司黃守真董事長共同主持。「沱江軍艦」之所以被外界稱為「航母殺手」主因為艦上搭載16枚殺傷力強大的雄風系列反艦飛彈。
海軍表示,沱江艦2012年5月4日至2014年12月23日完工交艦,經「合約設計」及「船模試驗」,確認具極佳的環境適應性,符合台海作戰任務需求。
由於沱江艦配置雄風三型超音速反艦飛彈及雄風二型反艦飛彈各8枚,是我海軍壓制大陸解放軍航母戰鬥群的「殺手」級軍艦,也是亞洲反艦火力最強的巡邏艦。
雄風二型反艦飛彈為中科院所研發,具備轉折點攻擊能力,以及優越的反干擾功能,最大射程150公里、最大飛行速率0.8馬赫(約每小時880公里)。
雄風三型反艦飛彈為中科院所研發的超音速攻船飛彈,具有超音速、連發飽和攻擊之能力,因而有「航母殺手」之稱號。採用衝壓噴射引擎的雄風三型反艦飛彈最大射程150公里,最大飛行速率2馬赫(約每小時2200公里以上)。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是少數有能力生產超音速反艦飛彈的國家之一。
雄風三型反艦飛彈量產部署計劃耗資119億元,預計到2013年度共生產120枚,除了沱江軍艦外,還將部署在成功級巡防艦,以及部分「錦江級」飛彈巡邏艦上。雄風三型飛彈第一階段的量產預計2015年結案,未來研發的增程型雄風三型飛彈射至少300公里以上。

沱江級檔案-維基百科

騎、開車抽菸 恐肇危險要罰600元

騎、開車抽菸 恐肇危險要罰600元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部分條文,未來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抽菸,將可處新台幣600元罰鍰。〈photo by 維基百科〉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部分條文,未來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抽菸,將可處新台幣600元罰鍰。〈photo by 維基百科〉【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癮君子注意!未來開車及騎乘機車在道路上行駛時,不能夠邊抽邊開(騎)車了,違者將處新台幣600元的罰款。另外,並排停車的罰款也將從原本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加倍至2400元;而對於輪胎胎紋不足1.6公釐的車輛,也將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款。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部分條文,未來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600元罰鍰。
【菸害危道安】提案立委丁守中表示,有高達84%的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吸菸。他說,部分機車騎士在機車行駛或等待紅燈時吸菸,產生的二手菸、灰燼與未熄的火花,對周遭騎士造成困擾與危險,行進間隨手扔擲菸蒂,更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因此規範機車行駛中的抽菸行為是當務之急。
沒有抽菸習慣的民眾羅小姐表示,騎車除了要吸廢氣之外,還得要吸二手菸,現在少了一害,非常開心,她希望能真正落實處罰,不要只是擺著看的法條,不然有等於沒有。同樣沒抽菸的黃先生也舉雙手贊成,他說,這早就該管了,每次停紅綠燈,幾乎都有機車騎士在抽菸,影響他人也影響交通安全。
有抽菸習慣的黃先生指出,這一定會造成困擾,但大家要互相尊重,不過他認為政府管太多了。另一位謝先生則表示,政府根本把人民當作提款機,他說,因為抽菸而導致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數有多少?如果是因為抽菸的空氣汙染,政府不先罰排廢氣的工廠,卻罰吸菸者,本末倒置。
【加重併排停車罰鍰】另外,有鑑於台灣併排停車問題嚴重,造成車禍傷亡吃官司的例子頻傳,為避免駕駛人圖便利,卻讓其他駕駛人因被迫更換車道或視線不良造成車禍發生,因此,將併排停車的罰鍰,提高到新台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根據高公局的統計,在國道輪胎脫落或爆胎事故,每2天即造成1位民眾死傷,顯示輪胎對於交通安全的影響甚巨。因此未來車輛在快速及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若有車輪、輪胎膠皮及車輛零件脫落,或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將處駕駛人新台幣3千元到6千元的罰鍰。

北韓小型核彈 傳明年量產賣IS

北韓小型核彈 傳明年量產賣IS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北韓駭客大舉駭侵美國的索尼電影,引起全球譁然,不過,日本產經新聞報導,二○一五年還有更恐怖的事態,那就是北韓小型核彈可能量產並將武器賣給「伊斯蘭國」(IS);專家警告,不可低估北韓武器對中東地區的影響力。
報導指出,今年九月伊斯蘭國攻擊敘利亞北部庫德族時,使用的即是北韓製戰車,伊斯蘭國同時也擁有北韓製的肩射飛彈(MANPADS)。這些武器研判應是今年夏天佔領敘利亞和伊拉克一些軍營時所虜獲。金日成主政的一九七○年代起,北韓和敘利亞進行軍事合作,北韓武器包括核武及化學武器均大量流入敘利亞。
目前北韓武器仍透過海路進入敘利亞,未來難以排除伊斯蘭國利用黑市管道和北韓接觸的可能,若果如此,將會是二○一五年最恐怖的災難。
報導指出,今年九月底,美國太平洋司令部司令洛克利爾(Samuel J. Locklear)上將在華府記者會中,暗示北韓可能具備核彈頭小型化技術;十月底,駐韓美軍司令斯卡帕羅蒂(Curtis Michael Scaparrotti)也做了同樣的表示,而且相信這些小型核彈頭可安裝於飛彈上。
一名南韓軍方消息人士向產經新聞表示,南韓政府為避免引起恐慌,所以未對此發表正式的說法。事實上,美、韓均認為北韓核彈頭小型化已成功且已實戰部署;這名消息人士還指出,北韓的核彈頭為鈾彈,在金正恩時代很可能大量生產。
因為有這層考量,美、韓對於北韓的潛射彈道飛彈(SLBM)採取嚴密的監視。南韓韓聯社十一月初報導,北韓已建造出能發射SLBM的新型潛艦;美國衛星也拍攝到北韓在咸鏡南道新浦SLBM試驗設施,進行過垂直發射試驗。
南韓消息人士也向產經透露,北韓很可能在明年一月中旬進行海上發射實驗,從潛艦朝著日本海發射。目前全球僅有美、英、中、俄等數國擁有垂直發射技術,若北韓實驗成功,再搭載小型核彈,將具有更大的威脅。

2014年12月20日 星期六

併排停車害摔!判定主因 駕駛至少賠償5成

併排停車害摔!判定主因 駕駛至少賠償5成
併排停車害摔!判定主因 駕駛至少賠償5成
併排停車害摔!判定主因 駕駛至少賠償5成
併排停車害摔!判定主因 駕駛至少賠償5成
併排停車害摔!判定主因 駕駛至少賠償5成
併排停車造成意外,害人又害己!律師說,如果併排導致有人車禍受傷,駕駛除了吃上過失傷害罪,未來,民事賠償還必須負擔至少一半以上。員警表示,違規併排比較容易發生的位置,包含學校周邊、餐廳,假日則是風景區和百貨公司附近,由於屬於重大違規,如今罰款也從1200元,提高到2400元!

監視器拍下,19歲的林姓大學生,捲入大貨車車的前一刻,他小心翼翼騎車在外線道,只是,路旁的這輛小貨車,違規併排,導致他閃避不及,重心不穩摔倒,這一摔,慘死輪下,另一個場景,同樣也有轎車駕駛併排停車,開車門還沒注意後方有人,26歲的騎士來不及躲,重摔昏迷送醫。

律師丁昱仁:「即便其他人或駕駛也有過失,那都是比較次要的原因,所以併排停車肇事,法官都會認為,併排停車駕駛是肇事的主要原因,那賠償責任至少都是50%以上。」

來到八德路的光華商場周邊,臨時併排停車的情況,真的隨處可見,這一名駕駛直接把車停在外車道,有人送貨經過,走在內車道上,看來很危險!沒多久,又有一輛轎車併排停在路邊,白色轎車想往前停,差點釀成車禍。

警方說,併排違規容易發生的地點,平日上下班時間,比較容易發生在學校,用餐時間,熱門的餐廳或者小吃店,也都有類似情況,而假日則是各大風景區和百貨商場。

由於過去曾經許多重大車禍案件,造成人員傷亡,都是併排停車惹得禍,因此,交通法規修訂後,將罰金從1200元,提高到2400元。罰錢不是要搶民眾荷包,而是避免類似車禍案件,毀了更多家庭!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1996美航母遇海水躍層 撤離台海

1996美航母遇海水躍層 撤離台海

旺報【記者黃甦俞╱綜合報導】
被稱為是潛艦下水最危險情形的「海中懸崖」,是海水躍層現象的其中之一。據大陸解放軍海軍分析,1996年台海危機,美國派遣的航空母艦曾脫離對峙,研判就是遭遇海水躍層,才進行撤離。
大陸解放軍372艦隊今年遭遇「海中懸崖」而九死一生,最終成功脫離險境。其實,海中懸崖只是眾多「海水躍層」現象的一種,「海水躍層」是指海水中,依據溫度、密度、鹽度、聲速等性質不同,而在垂直方向出現突變的水層。其中上層密度大,下層密度小的水層,海中浮力將由上至下急遽減小,被稱為「海中懸崖」。
鳳凰資訊網解釋,海水躍層有利於潛艦的隱蔽及水下通信,若上層強度較小、深度較深、較穩定持久,會形成不規則的聲波反射,使得躍層之上的聲納系統不易探測到躍層之下的目標,導致反潛作戰困難,因為潛艦在作戰中會盡量尋找海水躍層進行隱蔽。
該報導引述大陸海軍的分析,1996年台海危機時,解放軍在台海地區進行海空聯合演習,美國派遣雙航母艦隊前往台灣海峽時,曾突然掉頭脫離對峙區。報導稱,很可能是美國航母遇到海水躍層,發現聲納隔離現象,導致看不清周圍環境和目標才進行撤離的。
小 靈 通
海水躍層
是指因溫度、密度、鹽度、聲速等水文要素,在垂直方向上出現不連續劇變的水層。其中,密度斷層若是中上層密度大,下層密度小的狀態,海水浮力將由上至下急劇減小,潛艇遭遇會立即失去浮力,急速掉向海底,俗稱「海中懸崖」。(黃甦俞)

美售台4艦 比諾克斯級年輕好用

美售台4艦 比諾克斯級年輕好用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9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美國售台4艘派里級巡防艦,代表對中華民國安全的承諾。海軍官員指出,和海軍目前的諾克斯級艦約50歲「高齡」相比,派里級艦還不到30歲,還在好用階段。
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天簽署1683號「軍艦移轉法案」,正式同意對台移轉出售4艘派里級巡防艦,其中不乏熱艦。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感謝美國政府及國會的支持,除彰顯美國行政部門與國會履行「台灣關係法」的具體行動,更表達對中華民國安全的堅定支持,充分展現雙方關係堅實穩固、互信友好。
羅紹和說,派里級艦採購案,國軍已完成國內建案程序,並於明年編列相關預算;後續將依軍售規定辦理,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以獲得符合作戰需求的船艦載台與戰鬥系統,提升自我防衛的信心和能力。
海軍官員指出,第一階段所採購的2艘熱艦,預計民國105或106年可交艦,海軍明年就會派員赴美接艦,接回的派里級艦將取代國內老舊的諾克斯級艦;熱艦移交的好處在於所有的裝備都仍在使用中,比起已除役、封存的冷艦,可省下不少保養維修費用。
官員表示,這項派里級軍艦的購艦成本遠低於新造軍艦的價格,相當划算,國軍主要希望取得船艦平台,配合目前力推國防自主,未來艦上的雷達、飛彈等都可用國產裝備。此外,和海軍目前使用的諾克斯級艦約50歲「高齡」相比,派里級艦還不到30歲,還在相當好用的階段。
退役海軍中將蘭寧利也撰文公開指出,有人批評派里級艦跟成功級艦雷同,根本不需外購,但問題在於目前國防預算不但逐年遞減,且需支應募兵,維持都感拮据,怎可能再造新艦?舊船價格約只有新船1/6,何況沒有美國協助,台灣也難以獨力造艦。
蘭寧利認為,一艘船可以使用40年以上,在船的全壽期裡,武器系統至少有3次更新機會,所以舊艦身搭新武器系統,絕對是可接受的選項,只要寬列「換新」武器系統預算,面對新威脅也絕無問題。1031219

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全球特種部隊排排站!地表最強爭霸誰第一?

全球特種部隊排排站!地表最強爭霸誰第一?

特種部隊在幹嘛?
特種部隊是泛指接受特別及高強度訓練的軍事單位,分門別類專門執行不同的行動,大部分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工作,例如偵查、滲透、狙擊及反恐等等。精確而言,「特種部隊」與「特種警察部隊」這些非軍事單位是不同的,所以不管是在港片裡面看到的「飛虎隊」還是台灣的「霹靂小組」又或是美劇經常出現的反恐特警「SWAT」,都不能說是真正的特種部隊喔!
而各國的特種部隊有什麼特點,會受到哪些艱苦的訓練?又是哪個國家的特種部隊才是網友公認的地表最強呢?今天就讓DailyView網路溫度計來告訴大家,十大特種部隊,報到!

No.10 俄羅斯特種部隊
不愧是有著地表最強總統普丁的國家,第一個上榜的就是俄羅斯!
俄羅斯特種部隊繼承自蘇聯特種部隊,是隸屬於俄羅斯中央政府部門各單位特種部隊的統稱,主要任務是進行反恐、解救人質、對敵國或敵對組織的目標實施偵查、破壞、暗殺等行動,其中包含了「阿爾法小組」與「信號旗小組」。
蘇聯於1974年成立阿爾法小組,參與過兩次車臣戰爭,2002年莫斯科歌劇院挾持事件,也是由這支特種部隊進行營救;信號旗小組則是成立於1981年,前 身為冷戰時期知名情報機構KGB的暗殺部隊,現在則專職反恐與特別行動,由於多為海外行動,故此單位也可說是俄羅斯最神祕的特種部隊。

No.9 涼山特勤隊
涼山特勤隊,全名是高空特種勤務中隊,因訓練地位於屏東縣涼山,因此一般被其他軍方單位與民眾以涼山特勤隊稱之。
隸屬於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成立於1980年,中華民國陸軍合併偵搜中隊與特勤連潛龍排,組成特種勤務隊,以執行警備治安任務為主,具備海陸空三棲作戰能力;1986年,台東縣岩彎監獄暴動,涼山特勤隊首度與友軍聯手鎮暴,這個部隊的存在因此被公開;1991年因精實案,被納編至高空排,成為現在的高空特種勤務中隊。而由於該單位的高度機密與嚴苛的體能要求,故有所謂「涼山住著一群鬼,那是涼山特勤隊」的說法,更彰顯了該單位的神祕與魔鬼訓練。

No.8 海軍陸戰隊特勤隊
海軍陸戰隊特勤隊,成立於1980年,是海軍陸戰隊下轄的特種部隊,也就是俗稱的黑衣部隊,可說是精銳中的精銳!建立初期為使訓練任務及執行任務能夠避免不必要的干擾,故高度保密,直到1995年的華興演習這支勁旅才首度公開。
陸戰特勤隊成立至今執行過許多秘密任務,除了防止共軍滲透外,亦支援警方處理緊急重大事故,與前述的涼山特勤隊曾一起敉平岩彎監獄暴動;而現在的陸戰特勤隊已和當初成立時的任務內容不同,如今主要負責南台灣海域反恐、處理警方無法完成的任務以及至中華民國駐外單位代訓友邦特種部隊等。

No.7 美國陸軍遊騎兵
相信看過「天龍特攻隊」的網友對於遊騎兵這個單位一定不陌生,四名主角就是從這裡訓練出來的啦!
陸軍遊騎兵又被稱為突擊兵、特攻兵,為一支特種作戰支援部隊,屬於輕裝步兵,可以運用各種方式快速到達戰場前線或深入敵軍後方完成任務,往往在其他隊伍尚未 到達前便已完成任務。美國政府最早於1942年成立遊騎兵營,二次大戰結束後被併入第475步兵團,後來改編為第75步兵團,也就是現在的第75遊騎兵團!
而且他們的隊徽和我們也是大有關連喔!隊徽的左上角不必說是我們的青天白日,右下角則是緬甸之星,旨在紀念二戰時於緬甸作戰期間,遊騎兵部隊與我們的孫立人將軍領導的中國遠征軍一同奮戰,而將其國家國旗視為本身標誌的一部分,可以說是一段歷史的見證!經過這麼一解說,是不是覺得和遊騎兵們分外親切呢?

No.6 特種空勤隊
英國不僅007情報員出名,其陸軍的特種部隊「特種空勤團(Special Air Service,縮寫SAS)」名號也是享負盛譽!
該單位負責的行動非常廣泛,從反恐、偵搜、鎮暴到拯救人質及保護要員都是他們的任務,前身是二戰時期於北非戰線執行敵後任務的陸軍志願人員。而在1980年倫敦伊朗大使館恐怖份子挾持人質事件中,特種空勤團僅花了 11 分鐘就殲滅所有恐怖份子,獲得空前勝利,震驚全球;更在1982年福克蘭戰爭中證明了在傳統作戰上也有不容小覷的實力!
2012年更在牛津大學附近設立基地,希望招攬最優秀的畢業生加入及接受訓練以執行反恐、情報蒐集等任務。而作為最早完善各方面制度的特種部隊,世界多國都以特種空勤團為階模,好比說美國陸軍的三角洲部隊就是師承SAS而成立的,可說是各國特種部隊的搖籃!

No.5 三角洲部隊
美國陸軍特種部隊第一特種作戰分遣隊,就是俗稱的三角洲部隊,是美國陸軍的反恐特種部隊,而美國政府從沒向外界正式承認過此部隊的存在,只稱他們為行動人員或執行部隊。
雖然如此,相信大家對於三角洲部隊仍是耳熟能詳,不只是常出現在電玩遊戲中,知名導演雷利‧史考特所執導的「黑鷹計畫」便是在說這支隊伍在索馬利亞戰爭中的故事,影片中描述1993年於該戰爭中,美國陸軍因為情報錯誤而與索馬利亞武裝民兵進行持久的巷戰過程。
這支特種部隊成立於1977年,是由曾在英國特種空勤隊服役過的陸軍上校查爾斯•貝克衛斯上校一手創建的反恐怖單位,三角洲部隊可說是目前美國特種部隊當中最神祕的隊伍,每當有棘手任務,而美國政府又不想讓世人知道其參與其中時,便會派出三角洲部隊,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No.4 美國陸軍特種部隊
這個名稱或許不熟悉,但提到綠扁帽就沒人不知道了吧!還是不知道?頂頂有名的藍波就是綠扁帽部隊的,總該有印象了吧!
綠扁帽部隊隸屬於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因部隊成員平時都戴綠色貝雷帽,因而得此綽號,成立於1952年,目前有五個現役特種作戰群及兩個陸軍國民警衛隊特種作戰群,每一個特種作戰群的都有自己專職負責的地區。綠扁帽部隊肩負六大任務,包括非正規戰爭、外國內部紛爭介入、特別偵查、直接行動、人質救援、反恐怖主義,其中非正規戰爭和在敵占區進行游擊戰是綠扁帽最主要的任務。

No.3 憲兵特勤隊
憲兵特勤隊簡稱憲特,乃我國特種部隊之一,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成立於1978年,負責全國的反劫機與台灣北部地區的反劫持、反破壞任務,平時有一小隊駐紮在桃園國際機場應對突發狀況,若遇上國慶或元旦等節日也會,進駐總統府維護總統安全,又別稱夜鷹特勤隊。
憲兵特勤隊建構伊始主要受到20世紀70年代國際恐怖活動猖獗,以及1972年德國慕尼黑慘案和1976年以色列特種部隊突襲恩培地機場事件的影響。國軍高層當時深感在反劫機、反劫持任務上,必須事前就完成各種特定任務編組,配賦各種裝備、施以特種訓練方能順利處置相關險情。此外也為亞洲地區特種部隊中少數有能力自訓並代訓他國特種部隊的部隊。

No.2 兩棲偵搜大隊
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蛙人部隊,1950年成立,為我國海軍陸戰隊指揮部直屬大隊之一,蛙人部隊一般公認為陸戰隊裡的菁英單位。早期為陸戰師各師部營的兩棲偵搜 連及各團部連的搜索排,於1969年合併為師部的兩棲偵搜營,1996年改編為隊直屬兩棲偵搜營,與各師一直屬偵搜連,而後又將陸戰隊兩棲偵搜營,66師偵搜連,政戰連合併成為今日所見之兩棲偵搜大隊的雛型。目前兩棲偵搜大隊已有七個中隊的編制,分別是三個偵搜中隊、兩個特勤中隊、爆破及支援中隊各一,也 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海陸蛙人!
而知名的天堂路,則是要成為正式偵搜隊員的最後一關,天堂路是一條以稜角尖銳的咾咕石鋪成、長約50公尺的路面,全身僅著游泳短褲的海軍陸戰隊員們必須在這樣的路況上以匍匐前進、翻滾等方式通過,還要做出各種指定的戰技動作,所以凡通過天堂路的隊員沒有不遍體鱗傷的,但許多合格的隊員們都將這些傷疤視為軍人榮譽的象徵與珍貴的人生經歷。

No.1 海豹部隊
本次地表最強特種部隊第一名終於揭曉啦!
就是俗稱海豹部隊的「美國海軍三棲特戰隊」,由於英文縮寫為SEALs故得名。這是一支直屬於美國海軍的特種部隊,同時也是世界知名的三棲部隊,主要任務包括:非常規戰爭、國內外防禦、直接行動、反恐行動、特殊偵查任務五項,公認是世界上最強特種部隊之一。
海豹部隊正式成立於1962年,前身為二戰時期的美國海軍水下爆破隊,1961年總統甘乃迪批准該部隊成立,並於隔年投入越戰。海豹部隊在各國特種部隊中戰爭成功機率是最高的,除了越戰外,不管是在海地、巴拿馬或是阿富汗戰爭與美伊戰爭中都可見到其身影,而在2011年5月,這支勁旅參與了美國在巴基斯坦的 軍事任務行動,成功將蓋達組織首腦賓拉登擊斃!從上述的戰績與參與過的戰役看來,海豹部隊果然不愧地表最強之名!

非人磨練,終成一代勁旅!
要成為特種隊員,不只在體力上要有超人般的耐力,精神上也要異於常人的堅忍不拔,如此才能挺過艱苦的訓練,並在分秒必爭的重要行動中仍能保持極高的心理素質,方可圓滿達成任務,果然是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涼山''!而現在我們能過著令人感到舒適安全的生活,也是要感謝這些無名英雄默默的付出,不知道網友們看完這次的調查後,是否燃起了爆笑報效國家的決心呢?!DailyView網路溫度計,我們下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