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103學年度第2學期運動衝突與危機管理期末考

103學年度第2學期運動衝突與危機管理期末考
一、由八仙樂園塵燃案中分析,針對賠償問題,不同的決策模式會產生何種不同的結果?20%
二、在討論賠償時,可以運用哪些談判的技巧?20%
三、請寫出大雄、胖虎、小夫、静香的個性,他們適用的領導方式及理由?30%
四、在球隊中,櫻木花道與流川楓向來不合,請用零和賽局矩陣分析兩人衝突與合作可能產生的結果,是否有最佳解?要達到最佳解,要採取何種措施?30%

103學年度第2學期運動與法律期末考

103學年度第2學期運動與法律期末考
一、由八仙樂園塵燃案中分析,男大生受僱擔任「機槍手」,若確實發生侵權責任,依民法規定應如何賠償?若八仙樂園單純提供場地,並無合作關係,依民法規定有何責任?30%
二、依民眾進入遊樂場所方式的不同(受邀、買票、闖入),場所負責人應負何種注意義務應提出何種危險警告?20%
三、請寫出如何查詢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官網路徑。10%
四、民法中關於附合契約(定型化契約)無效的規定為何?20%
五、辦理體育活動可能產生一定風險,若要參與者填寫「免責同意書」,其要件為何(請寫出至少五項)20%

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八仙難撇清 連帶賠償跑不掉

八仙難撇清 連帶賠償跑不掉

中國時報【蕭博文、蔡偉祺、洪欣慈╱台北報導】
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昨天聲稱只是租借場地,引發外界卸責之說。交通部觀光局直指,八仙樂園要負起連帶責任,消基會董事長陸雲也說,不能以一句「我只是出租場地」撇清責任;律師鄭深元則表示,八仙樂園身為出租人,有審核活動安全無虞的義務,恐要與業者連帶賠償。
八仙:只租場地非專家
陳慧穎昨天出面表示,早上已指派主管,前往醫院探視傷者,並比照新北市府,致贈輕、重傷者分別5千及1萬元慰問金,但對於活動安全控管問題,她說,「園方不是專家,僅提供場地租借,售票者也是由主辦單位售票,事前還叮囑瑞博公司須注意活動者安全」,此一說法不免令人感到有卸責之嫌。
觀光局強調,八仙樂園雖是出租場地給業者辦活動,但一樣要負起連帶責任,不能卸責,後續將配合新北市政府共同展開救助傷患及調查,也會協調八仙樂園及保險公司以最高額度理賠處理傷患後續保險賠償作業。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痛批業者「為了效果隨便亂用!」只知道粉末吸入對人體無害,卻根本不了解粉末可能會造成的消防公安問題,造成的傷害絕對不可免責;而八仙身為場地出租者,就有必要去了解活動所有細節和可能風險,發生事情須負連帶責任,不能以「我只是出租場地」完全撇清。
律師陳敬瑋則認為,如果八仙樂園與派對業者有合作、協辦關係,八仙將難辭其咎,若八仙只是單純出租場地,且明知該活動有危險性存在,但場地無法提供足堪應變的設備、逃生設施,八仙樂園也須負責。
出租人不能對安全卸責
曾任檢察官的執業律師的鄭深元則表示,八仙樂園身為出租人,有審核活動安全無虞的義務,身為場所提供者,也有確保活動安全進行的責任,八仙樂園該負多少責任,檢警得調查派對業者與八仙樂園之間的租賃契約,了解究竟是單純租用場地或有合作關係。

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

網戰罵人廢物 5學生觸法

網戰罵人廢物 5學生觸法

中國時報【張謙俊╱基隆報導】
在on-line英雄聯盟遊戲在暱稱「召喚師」黃姓男子,因不熟遊戲規則,遭尤姓等5名學生,聯手以「弱智兒」、「訊咖」、「廢物」、「垃圾」、「低能」等不雅文字侮辱,黃男憤而提告。5名逞口舌之快的學生,因而吃上公然侮辱罪,後悔不已。
尤嫌等五人與黃男是on-line英雄聯盟遊戲會員,該遊戲上線時會隨機配對玩家,黃男生手不熟稔團體戰遊戲規則,遭尤嫌等5人圍剿。
尤嫌等人明知遊戲留言內容,同盟隊員全看得,但在線上玩家對戰時,以「MILDVODKA」等暱稱公然辱罵「幫你老母」、「你比我還沒用」、「弱智兒」、「訊咖」、「廢物」、「垃圾」、「低能」等不雅文字侮辱暱稱「召喚師」的黃男。
黃男氣不過,認為身心受創,自行蒐證翻,拍網路畫面,具狀向基隆地檢署提告。事後,基警局局刑大偵四隊追查出尤姓等5嫌涉嫌重大,前天陸續通知尤嫌等人到案說明。
尤嫌等人坦承以不雅文字辱罵黃男,但辯稱並非故意,也不知這樣的文字po上網會觸法。但由於黃男堅持提出告訴,全案已依公然侮辱罪嫌法辦。

https://tw.news.yahoo.com/%E7%B6%B2%E6%88%B0%E7%BD%B5%E4%BA%BA%E5%BB%A2%E7%89%A9-5%E5%AD%B8%E7%94%9F%E8%A7%B8%E6%B3%95-215013737.html

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無專業、沒義務」銀行團拒收大巨蛋爛攤

「無專業、沒義務」銀行團拒收大巨蛋爛攤

中國時報【吳泓勳、黃琮淵、蒼弘慈、邱琮皓╱台北報導】
北市府丟大巨蛋爛攤子,銀行團拒收。北市府昨日宣布,遠雄大巨蛋未在限期改善日內完工,將與聯貸銀行團溝通,不排除由銀行接管。但銀行團坦言「不是這方面的專業機構」,並強調沒有接管義務。
主辦行兆豐銀說,尚未收到北市府公文,且接管大巨蛋屬於重大事項,將在收到公文後召開會議評估。另有銀行主管語帶怨言地說,「當初只是評估合約跟遠雄完工能力,認為這起聯貸案可以做,沒想過走到這個地步。」
財政部促參司官員認為,從法律爭議、技術與財務面3點觀察,銀行團接收機會不高。目前僅是北市府單方面認為到達重大違約的接管條件,實際上遠雄可提出民事訴訟反控,如果北市府最後敗訴,賠償會輸很慘。
另從技術面來看,促參司官員說,銀行團如接管,必須找其他建商完成大巨蛋工程,但大巨蛋工程難度高,甚至涉及遠雄工程專利,加上北市府的態度與工程要求,「哪家建商願意出來收尾?」從財務面來看,北市府與遠雄爭議原本就造成銀行團債權疑慮,若委請其他建商接手,聯貸行除了要再出資,完工後也不保證資金能全部回收,倒不如拒絕接管,就算變成呆帳,至少還有趙藤雄父子連帶擔保。
北市府動作近日是否又提高債權風險?兆豐銀表示,目前聯貸案154億元已撥款約93億元,最後一次撥款約在今年1月,觀察北市府目前僅允許部分施工,加上遠雄提高出資金額,剩下60億元暫時不會撥出,要等爭議明確後,才會召開銀行團會議討論續撥可能。
對於遠雄大巨蛋恐由銀行善後,前行政院長陳?表示,須視契約關係,但就他了解,大巨蛋契約存在市府及建商間,金融機構只是決定要不要貸款,在法律依據上微弱一點。
陳?直言,整個案件回歸到契約,說不定市府契約有什麼高明的地方,但其實雙方一開始就對BOT的觀念不清楚,才會失去重點,「都應該找人好好教一下,什麼叫做BOT。」
金管會銀行局長詹庭禎表示,北市政府是要與聯貸銀行團商量,而不是接管,等到雙方討論後,金管會會再向銀行團了解。

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立院三讀 支付命令無確定判決效力

立院三讀 支付命令無確定判決效力

新頭殼newtalk 2015.06.15 符芳碩/台北報導
支付命令近來淪為詐騙工具,為遏止亂象,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而沒有確定判決效力。
支付命令為《民事訴訟法》中快速實現債權的制度,只要經過債權人申請,不必檢附證據、不必開庭,法院就能核發,根據現行法規定,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20天內未提異議,支付命令就等同確定判決效力,債權確定、強制執行。詐騙集團利用支付命令,將其作為詐騙工具,民眾常常因不懂法律規定而背上高額債務。
此外,據現行法規定,債務人若要提出異議,就必須提起再審,然而再審也要在30天內提出,且要件相對嚴苛,2009至2014年間,支付命令廢棄比率僅有百萬分之5.3,被害者可說是求助無門。
對此,立院上午三讀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債務人若未於期限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聲請強制執行。不過,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未在20天內提出異義,但主張無債務時,可以提出確認訴訟,並以一定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支付命令,讓債務人擁有救濟機會。
此外,三讀修正條文也規範債權人請求應釋明,避免詐騙集團以謊稱有債務或貸款濫發支付命令。
立法院也三讀修正通過《民事訴訟法施行法》部分條文,規定《民事訴訟法》在總統公布施行後,支付命令督促程序確定前的債務人得適用新法,可提出確認訴訟。不過,支付命令確定者,僅適用舊法,債務人只能提起再審。

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開車門沒禮讓來車 交通部擬開罰

開車門沒禮讓來車 交通部擬開罰

機車騎士騎車,在路上可能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形,就是被突如其來開啟的車門給嚇到,有時甚至會因此發生意外。交通部現在要擬定「開車門條款」,要是汽車停車沒有注意後方來車或是禮讓行人,都可能因此吃上1200到3600元不等的罰鍰。
之前在花蓮,才剛發生一名機車騎士行駛在大馬路上,右方一輛停靠在路旁的轎車,因為車內駕駛沒有查看來車,直接將車門打開,女騎士來不及反應,當場連人帶車重摔在地上,像這樣開車門沒注意,造成的意外時有所聞,機車騎士常被路旁突然開啟的車門嚇到緊急煞車,但如果沒有造成傷亡,警方無法可管,不過現在情況有了轉變,駕駛人開車門可要多多注意了,因為以後只要是沒有禮讓行人或是後方來車,通通可能會受罰。
為了提升用路安全,交通部擬修訂開車門條款,如果汽車停車或是臨停,沒有注意後方來車或是不禮讓行人,就可能被處以一千二到三千六不等的罰鍰,要是使人受傷或是更嚴重的話,就可能被吊銷駕照,比照現行法規來說要來嚴格許多。駕駛人:「不合理 ,因為警察沒辦法取締,你怎麼認定他騎士有沒有被驚嚇到。」駕駛人:「這樣的罰款我覺得還蠻合理的,就是可能還是要去界定範圍,可能說嚇到的範圍,譬如說界定開車門離機車多少的距離以內算是是可以的。」
目前正在研擬的修法草案,本意雖好,但是在執法上也可能面臨困難,因為駕駛開車門是否有禮讓行人,主觀上很難判斷,該如何舉證,執法上的確有難度,但是再看看,因為開車門造成的意外一年比一年嚴重,車門條款確實勢在必行,但該如和訂定準則,民眾又該如何遵守規定,還有待商榷。
新聞相關影音